索引号 | 01526406-8-/2021-10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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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3301000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和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居民住宅、房地产业管理、住房保障、建筑业管理、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建筑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风景名胜、人民防空等重任。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项目带动,县城功能品质更加完善。路网体系更加便捷通畅。建成A4路、达丙路北段市政道路1900米,并投入使用;启动建设DF路、E3路、二环北路西段、福惠路北段、县医院北侧等7条市政道路,总长5500米;完成昌保高速路县城连接线市政道路全线路基建设和水稳料铺筑,总长2017米,其中收费站至云保公路段920米完成沥青路面铺筑,着力构建内联外畅、高效便捷的县城交通网络体系。“两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昌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三通一平”及人工挖孔桩建设;昌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完成用地选址、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结合市政道路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污水管网6200米,生活污水收集率大幅提升。园林生态景观大幅提升。建成星河田野公园并投入运营;完成宝丰路南段、宝达路中段、滨河东路市政道路绿化彩化提升改造,栽植多色桑贝斯2600平方米,铺植草坪1200平方米。道路景观亮化迈上新台阶。按照“特色化、景观化、节能化、品质化”要求,启动兴宁街(宝达路至环城北路)、右甸东路(街心花园至达丙路)、宝丰路南段(街心花园至云保路)亮化提升工程建设,打造“一路一灯、一路一景”的特色亮化景观。公厕建设改造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城市公厕9座,新建金色佳阳、惠民小区、时代佳阳、茶厂家属区、佳阳写字楼公厕5座,改造提升客运站、防疫站、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厕4座,补齐影响市民生活品质的短板。
2、坚持多措并举,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力。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有力推进。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纸厂、茶厂、长青、老干房4个片区44栋652户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微改造”,完成房屋主体外立面翻新36726平方米、硬化道路7300平方米、改造雨污管网1330米、增设停车泊位161个。坚持合情合理施策,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3200平方米,小区人居条件大幅度改善,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大幅提升。改扩翻新项目建设全面提速。坚持适用、美观、经济的原则,精心设计、因户施策,启动实施兴宁街(宝达路至环城北路)300户改扩翻新建设,完成24户房屋坡屋面防水维修、外立面美化亮化,以及雨污管网建设、雨污水井盖和给排水管道更换,群众居住安全条件显著改善,楼房旧貌换新颜,城市颜值大提升。公租住房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建立完善更加规范、公平、高效的分配管理机制,从严整治违规“转租转借、租而不住、拖欠租金”等问题,清理腾退房源930套,收缴拖欠租金435万元;实施精准配租,新分配入住840户,满足保障对象的实际生活居住需求,有效解决2016人住房困难问题;完成城区6个保障小区“人脸识别”系统安装,为群众提供舒适、便利的宜居环境,实现从“住有所居”到“安居宜居”转变。
3、统筹城乡发展,村镇建设步伐加快。有力推进“两污”项目建设。把“两污”设施建设作为“美丽”集镇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高位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昌宁县乡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正在申报财政专项债券;温泉、鸡飞、耈街等7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正在申报财政专项债券。稳步推进“美丽集镇”建设。按照“重点突破、基础先行、突出特色、持续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卡斯“美丽集镇”建设,提升修建集镇道路13条7462米,修建线缆管廊3条1505米,建雨水、污水管6687米,建雨污检查井267个,铺筑人行道31000平方米,安装照明路灯856盏等,建成社会敬老院1个,提升改造农贸综合市场1个,卡斯世纪商城、卡斯安达加油站、卡斯客运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设正有力推进,集镇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得到大幅提升。鸡飞、温泉、柯街等美丽集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力推进公厕改造升级。根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改造镇区公厕5座,完成改造耈街农贸市场、客运站、翁堵烟站、勐统卫生院、翁堵客运站公厕。
4、强化服务监管,行业发展步履更加坚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交易管理,批准商品房预售30511平方米;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6%;房地产从业人员277人,同比增长18%;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804.7万元,同比增长21.5%;新商品房网签系统全面上线,完成备案848宗;深入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物业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促进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建筑业市场稳步增长。鼓励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华辉建筑晋升二级资质企业,云南云博、昌宁智博5家企业完成资质增项,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4亿元,同比增长11.2%;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办理施工许可39件,面积56.2万平方米,投资8.4亿元,加强施工许可的证后监管,建筑市场更加规范;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建材,应用比例达35%,助力节能减排。行业监管持续强化。共受理房屋建筑29个,总建筑面积67.3万平方米,市政工程3个,总面积10.3万平方米,易地扶贫搬迁项目52个;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大检查3次,常规检查168次,督促隐蔽工程验收116次,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共524条,监督率达100%;竣工验收项目14个,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1个,建筑面积94.76万平方米,竣工备案覆盖率100.0%。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5、聚焦精准发力,行业扶贫成效更加显著。住房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质量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增补措施,采取拆除重建、修缮加固方式,高标准完成23户短板户危房改造建设;按照国务院扶贫和住建部工作要求,6月30日前高效完成全县220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高度重视市级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交办问题,9月30日前高质量完成危房改造存在的28个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让群众住上“安居房”“幸福屋”。帮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强化“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9名科级领导干部深入挂包社区(村组)开展“五亮五比五促”暨“三讲三评”评议活动29场次;听取扶贫责任汇报工作181人次;全体干部职工入户走访2696户次,开展帮农助农141人次。聚焦精准帮扶和精准施策,精心谋划挂钩社区和挂包贫困户后续帮扶措施,脱贫攻坚成效有新提升。资金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帮扶资金22.90万元,其中给予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春节慰问礼品2.64万元,给予珠街乡从岗社区部分贫困户大米、粮油等食品0.25万元,给予珠街乡从岗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资金补助10.00万元,给予翁堵镇脱贫攻坚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补助10.00万元。
6、聚力专项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好。“清垃圾”专项行动全面推开。县城主街道机械化清扫率达80%、保洁时间达16小时以上、次街道达10小时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2次降尘洒水作业;年内新增方体带盖垃圾桶75只、垃圾箱体5个,垃圾桶修复加盖200只,取消垃圾桶摆放点2处;开展交通沿线、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等裸露垃圾清理整治;对集镇周边、河道、水库及旅游景点等区域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进行清理;全县124个行政村均落实保洁制度。全年共清除建筑垃圾堆放点32处,清理建筑垃圾约3050吨;清除生活垃圾7550吨,整治道路25条663公里,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扫厕所”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经摸排,全县在学校、客运站、金融机构等8类重点区域共配置公厕1230座。改造达标公厕均落实“一厕一人”管理制度,厕纸、洗手液等物品做到及时补充,城镇建成区公厕管理得到加强;全县124个行政村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实现全覆盖。“勤洗手”专项行动推进有力。经排查,全县在学校、医疗机构、农贸市场、金融网点等9个重点区域须建设公共洗手设施1523座,其中达标315座,需新建903座,改造305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718,547.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718,547.4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6,099,996.55元,增长51%,主要原因分析:1、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减少收入333,349.77元;2、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增加收入40,630.02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收入42,739.88元;4、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减少收入131,966.40元;5、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补助,减少收入54,020.25元;6、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收入115,392.52元;7、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减少收入515,886.98元;8、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增加收入2,041,364.41元;9、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农村户厕资金,增加收入892,700.00元;10、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少收入40,570,000.00元;11、“四上”企业以奖代补资金,增加收入180,000.00元;12、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农危改贷款利息,减少收入748,978.34元;13、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收入7,240,000.00元;14、公租房非税清算资金,增加收入3,625,219.46元;15、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资金,增加收入20,000,000.00元;16、“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收入76,200,000.00元;17、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收入6,649,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4,510,347.43元。其中:基本支出8,287,314.99元,占总支出的12%;项目支出66,223,032.44元,占总支出的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063,255.89元,下降4%,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支出52,002.05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支出42,739.88元;3、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减少支出131,966.40元;4、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支出101,084.52元;5、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增加支出1,512,414.53元;6、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增加支出2,041,364.41元;7、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农村户厕资金,增加支出1,372,700.00元;8、“四上”企业以奖代补资金,增加支出180,000.00元;9、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支出6,649,000.00元;10、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支出8,580,000.00元;11、公租房非税清算资金,减少收入193,938.34元;12、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0元;13、“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支出36,7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87,314.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6,677.55元,下降9%,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支出52,002.05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支出42,739.88元;3、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减少支出131,966.40元;4、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支出101,084.52元;5、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增加支出1,512,414.5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4,1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5,242.80元,占基本支出的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223,032.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66,578.90元,下降4%,主要原因分析:1、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增加支出2,041,364.41元;2、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农村户厕资金,增加支出1,372,700.00元;3、“四上”企业以奖代补资金,增加支出180,000.00元;4、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支出6,649,000.00元;5、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支出8,580,000.00元;6、公租房非税清算资金,减少收入193,938.34元;7、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0元;8、“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支出36,7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19,983.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上年对比减少13,453,620.86元,下降19%,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支出52,002.05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支出42,739.88元;3、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减少支出131,966.40元;4、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支出101,084.52元;5、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增加支出1,512,414.53元;6、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农村户厕资金,增加支出1,372,700.00元;7、“四上”企业以奖代补资金,增加支出180,000.00元;8、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支出8,580,000.00元;9、公租房非税清算资金,减少收入193,938.34元;10、“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支出36,7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9,18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923,859.36元,职业年金缴费35,32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9,04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7,634.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1,413.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526,74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2,820,263.76元,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1,815,109.00元,行政事业人员奖金615,556.00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627,017.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64.91元,办公费85,156.25元;印刷费1,200.00元;水费2,223.10元,电费84,123.57元,邮电费14,318.00元,差旅费122,324.91元,维修(护)费2,229,294.2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9,756.20元,劳务费67,050.00元,委托业务费133,450.00元,工会经费117,886.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0,408.00元,生活补助40,261.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565.00元,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农村户厕资金2,132,700.00元,“美丽县城”建设资金37,138,57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8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支付公租房维修维护1,305,0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8,58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400.00元,支出决算为79,756.20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56.20元,完成预算的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致使部分“三公”经费尚未及时支付,未纳入本年度财务决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7,101.80元,增长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140.00元,增长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15,800.00元、维修费6,600.00元、过路过桥费2,000.00元、保险费5,600.00元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961.80元,增长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今年“美丽县城”、爱国卫生运动、质量安全检查等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38%;公务接待费支出49,756.20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15,800.00元、维修费6,600.00元、过路过桥费2,000.00元、保险费5,600.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756.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756.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商谈昌宁县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6批次58人;商谈2019年传统村落发展规划合同6批次70人;开展贫困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题调研10批120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集中排查7批次90人;开展上半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6批次70人;考察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3批次60人;开展城镇燃气检查和2019年园林单位(小区)实地考察工作4批次60人;云县到昌学习考察城市建设1批次20人;商谈县城绿化、彩化、亮化工程设计技术交底2批次35人;参加龙陵县贫困退出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整治冲刺工作5批次8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24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19.51元,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水、电费减少27,744.07元,差旅费增加27,745.45元,维修(护)费减少238,643.73元,培训费增加6,798.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4,961.80元,劳务费增加67,05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33,4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5,761.4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1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100.00元。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24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19.51元,增长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水、电费减少27,744.07元,差旅费增加27,745.45元,维修(护)费减少238,643.73元,培训费增加6,798.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4,961.80元,劳务费增加67,05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33,450.00元,工会经费增加5,761.4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1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10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0,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下降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033.00元,水费2,223.10元,电费9,078.45元,差旅费40,765.45元,培训费10,000.00元,劳务费67,050.00元,公务接待费49,756.20元,委托业务费133,450.00元,工会经费117,886.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8,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302,008,382.85元,其中,流动资产1,074,777,910.56元,固定资产4,413,38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225,581,400.00元(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2,521,411.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190.00元,其他资产增加1,348,784,200.00元(属于保障性住房)。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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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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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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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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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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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302008382.85 | 1074777910.56 | 4413383.00 | 488561.00 | 2295100.00 |
| 16297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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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558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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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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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3301111
附件【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11015084709602.xls】
附件【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110150846099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