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0-061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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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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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筑业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和指导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雷建设工程防雷许可、防雷安全监管和规范防雷资质管理、村镇建设、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监督实施集镇供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下设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城市和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股、抗震防震人防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九个职能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县城扩容提质。一是加快县城路网建设。把推进县城道路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推动城市扩容提质的重要工作,大力实施路网提升和畅通工程,完善城市路网,优化路网结构。二是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补点、连线、建园、拓面、植绿等方式,持续实施城市彩花、绿化,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在“增绿、添彩、提质、生态”上求突破。三是启动县城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准确对接国家投资导向,抢抓政策机遇,加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突出民生改善,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完成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加快推进长县城青住宅区、老干房住宅区改造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外立面修缮、楼顶防水、楼道改造、供电、供排水管网改造,配建完善停车场、垃圾收集、亮化、绿化、监控、消防、充电桩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镇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全力推进右甸片区棚户区改扩翻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3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5月底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制,8月底完成工程预算、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9月底启动一期项目区楼房屋面防渗改造、屋内水电改造,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亮化等配套附属工程建设。三是全面规范公租房分配运营管理。建立完善多层次宽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闲置房源抓紧启动分配程序,提前编制好配租方案,全面推进摇号公开配租,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压缩配租时间,提高公租住房的分配入住率。全面加强公租住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不断提升保障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
3、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村镇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紧盯2020年所有农村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对全县C、D级危房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着力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成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二是启动建制镇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4座,其中:温泉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漭水镇污水处理设施1座,鸡飞镇污水处理设施1座,大田坝镇污水处理设施1座。三是启动镇垃圾处理设施及收运系统建设。新建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5座,处理规模为150吨/日,其中:新建耈街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1座,日处理能力30吨/日,新建大田坝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1座,新建鸡飞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1座,日处理能力20吨/日,新建湾甸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厂1座,日处理能力20吨/日;配套完善垃圾收运系统。
4、强化服务管理,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做稳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房地产成本管控,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落实商品销售资金监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平稳发展。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引入竞争机制激活市场,同时建立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构建居住小区综合治理体系。二是全面加强建筑业管理。做强建筑业,围绕建筑业转型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建筑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一体化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加强施工许可证管理的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劳务管理,积极推行劳务实名制和业主支付和承包商履约双向担保制度,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三是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监管。保持和固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成果,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新开工项目的授权书、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新竣工项目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5、抓实改革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审批服务提质提速,加快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国家和省市县互联互通,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努力破解“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套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放大“放管服”改革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6.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比上年增21.47万元,增合2.8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16.95万元,减合19.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2.13万元,增合353.9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40.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0.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0.67万元(本级财力840.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与上年持平;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6.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比上年增21.47万元,增合2.8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16.95万元,减合19.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2.13万元,增合353.92%。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0.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比上年增21.47万元,增合2.8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16.95万元,减合19.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2.13万元,增合353.92%;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3.27万元。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年内退休人员安家补助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缴纳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年内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支出。
4、“210110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6、“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663.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支出、差旅费、公务接待、车辆运行、工会经费、临时人员工资、遗属补助、行政人员公车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40.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263.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等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192.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支出;
3、“30103”奖金支出2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111.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2.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3.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0、“30101”办公费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费用支出;
11、“30105”水费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用水缴费支出;
12、“30106”电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电缴费支出;
13、“30107”邮电费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邮寄信件、电话费、通信网络费等的支出;
14、“30111”差旅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调研、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15、“30116”培训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内对外开展培训的支出;
16、“30117”公务接待费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17、“30126”劳务费支出2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临时工工资的支出;
18、“30128”工会经费支出11.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上缴的工会经费支出;
19、“301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产生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支出;
20、“301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1、“30302”退休费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2、“30305”生活补助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34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34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2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8次,共计接待756人次。
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大幅度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