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10_B/2018-032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第五部分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第八部分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九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住建局承担着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居民住宅、房地产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管理、人民防空和建筑市场管理等重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下设局办公室、城规股、村规股、建管股、质监站、安监股、人防办、房管股、保障房管理中心九个职能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全面提升城乡规划水平。2018年,主要完成《昌宁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多规合一)(2017—2030)》编制;完成《昌宁县南部新区总体规划》、《昌宁县城道路网专项规划》修改和报批,修改完善《昌宁县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昌宁县右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2、突出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城市扩容提质。一是加快推进县城市政道路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县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三是全力实施县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四是全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3、突出民生改善,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二是全力推进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三是全力抓好公租房分配运营管理。
4、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村镇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进“一水两污”设施建设;二是全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三是加快推进示范村建设。
5、强化服务管理,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二是全面加强建筑业管理;三是全面加强建设领域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比上年减少13人,减合13.27%。减少的原因是,从我部门划出事业编制13人到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0.8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0.87万元,共中:本年收入890.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0.87万元(本级财力890.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0.8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9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66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91万元;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717.9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90.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753.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9.78万元;津贴补贴248.24万元;奖金130.75万元;绩效工资37.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9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9万元,其中:办公费2.7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36万元;劳务费35.64万元;工会经费1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3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2018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18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部门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为890.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53.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比上年减少803.42万元,减合47.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73.2万元,减合8.86%;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730.22万元,减合84.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预算持平。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将原住建局预算中的编制13人划转到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致使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减少的事项主要是:(1)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临时工工资比上年减少599.52万元,减合94.39%;(2)县城路灯电费比上年减少100万元,减合10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0万元,减合90.91%;(4)城市绿化用水费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合100%;(5)划出事业编制及人员13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73.2万元,减合8.86%,减少办公经费3.25万元,减合15.29%。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部门2017年、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90.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9.36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减少60万元,减合90.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将垃圾车、洒水车、路灯车、综合执法车等划归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从而使经费支出预算减少6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