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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1-0729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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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场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保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特别是近期强降雨较为突出(7月22日至24日,全省自东向西有一次中雨局部大雨或暴雨天气过程,强降水影响区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切实做好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际,现就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好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并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工序,结合项目特点和性质、地形、水文等条件,认真分析研究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难点,有针对性地编制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准备,防止高温、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安全防汛防暑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汛期暴雨、高温、雷电、大风多发的特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安全防控,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施工现场排水方面。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二)深基坑、土方开挖和高切坡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基坑排水和安全支护措施,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严格实施基坑变形监测;严禁在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方面。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及支模架、脚手架基础周边不得堆积杂物,应落实好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应设置避雷设施,防止雷击事故发生;遇暴雨、高温、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认真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固定状况、附墙设施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严禁暴风暴雨天气进行起重作业。

(四)施工临时用电方面。要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现场和临时建筑内用电设施,室外的线路必须进行防水处理,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各类临时用电线路应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应牢靠,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电线绝缘接头要认真处理,要保证绝缘措施可靠;暴雨、雷电、大风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五)高处作业管理方面。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遇大风、雷雨等极端天气时,要立即停止作业。

(六)工地围挡方面。工地围挡内外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料等重物。对砌体围墙要制定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技术措施,确保围墙坚固、稳定,对出现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加固等措施。

(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要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板房必须采用阻燃和绝缘材料;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管理应规范;明火及焊接作业应进行动火审批,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八)饮食安全方面。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食堂要落实“三防”设施、配设消毒设备;施工现场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四季豆、发芽土豆、草乌、附子和不能识别的野菜、野花。

(九)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方面。要落实“六个100%”即现场围挡率100%、路面硬化率100%、抑尘洒水率100%、裸土覆盖率100%、驶离工地车辆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严防扬尘及暴雨水土流失。

(十)其他设施方面。要加强对办公室、工人临时宿舍、厨房、仓库等临时搭设设施结构的安全检查,对于搭设在高边坡下的工棚、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防范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坍塌事故的发生。对现场板报、广告牌等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倒塌伤人。

三、以人为本,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高温期间建筑工人作业安全。一是严格控制作息时间。气温达到35°C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8°C及以上时,原则上应停止现场作业,确需施工的,应根据夏季高温施工作业方案,项目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要跟班作业,并保障现场的急救药品清凉饮料、洁净用水等防暑降温物资供应到位。二是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建筑工人宿舍要做到常消毒,清凉、通风,干净卫生;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加强施工安全教育。积极组织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作业人员的夏季施工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中暑、高坠等事故发生。

四、严格值守,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制定符合自己工程特点的防汛应急预案,随时掌握天气和汛情预报,在大风、高温天气、连续暴雨或收到汛情预警时,及时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同时要落实好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安全责任,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信息联系畅通,发现险情或发生紧急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