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617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6-09 |
文号 | 浏览量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16号),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请省国资委会同上述5户企业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国有产权、领导人管理等具体事项划转移交工作。请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