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605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住建发〔2017〕51号 签发人:夏润南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宁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请示
昌宁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转变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式,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努力打造最宜人居的山水田园城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经昌宁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选择昌宁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作业运营单位。基于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作业事关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特殊性,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授权对象。
当否,请示。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4日
(联系人:杨佳华,联系电话:7130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