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10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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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3年至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2017年
工作计划的报告
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至2016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以来,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战略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和县委“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美乡村,做优社区”的发展思路,坚持“统筹城乡、合理布局、注重特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完善功能、节约资源”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名县”战略,科学编制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城镇管理,高位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情况为:2016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预计达41.2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7平方米;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预计达4.7万平方米,比2013年末减少7.8万平方米;城镇建成区面积预计达25.7平方公里,比2013年末增加5.2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预计年末达10.3平方公里达10.1平方米公里,比2013年末增加2.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预计年末达15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8万人;城镇化水平预计年末达42.8%,比2013年末增加9.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绿地面积预计年末达13.2平方米,比2013年末增加3.3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预计达40.4%,比2013年末增加3.4个百分点;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7%,比2013末增加1.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8.2%,比2013末增加5.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比2015末增加4.1百分点。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突出规划引领,着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2013以来,牢固树立“规划是先导、规划是龙头、规划是法”的理念,按照“注重特色、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切实加大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力度,努力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到以科学的规划引领特色城镇发展。一是着力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了《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构建了规模等级有序、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优势互补、城乡统筹发展的特色城镇体系,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规划依据。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引下编制完成《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昌宁县田园坝区城乡一体化规划》、《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规划》、《昌宁县田园城市核心区城市(景观)设计》、《昌宁县田园坝区城乡一体化规划》、《云南昌宁县田园城市保护规划》、《昌宁县 “一水两污”设施体系规划》、《昌宁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昌宁县城道路网专项规划》等8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昌宁县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了《昌宁县右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强镇乡总体规划编制。编制完成了温泉、卡斯、柯街、温泉、鸡飞、湾甸等12个镇乡总体规划及特色小镇规划,实现全县镇乡总体规划全覆盖。同时,启动了柯街全国重点,卡斯省级工业型特色小镇,以及湾甸、鸡飞、温泉等市级特色小镇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强化规划审批管理。组织召开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例会24次,审查了《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耈街乡总体规划(2012—2030)》、《耈街乡集镇中心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大田坝镇总体规划(2013—2030)》、《勐统镇总体规划(2013—2030)》等13个法定规划,审议了《昌宁县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审批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福惠华庭、隆祥花园、恩红世纪城、山水田苑、宁和苑、田园森林、榕华园、富德城市广场、茶艺坊、明丰苑、南园住宅、昌宁县核桃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36个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四是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行政许可程序,认真做好县城规划区内“一书两证”的审核、发放工作,不断加大规划巡查的力度,做到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突出项目建设,着力完善城镇综合功能。2013来以来,坚持“扩容提质、完善功能、打造亮点”的城市建设思路,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已累计投入城镇建设资金46.98亿元,其中2013年6.2亿元、2014年6.4亿元、2015年10.98亿元、2016年预计23.4亿元。一是加快实施城市路网建设。以改造提升主要干道为重点,以打通修缮路网节点为依托,加快推进城市路网建设。投资8100万元,实施完成了宝丰路、右甸西路、武华路东段、顺城街等16条城市道路及人行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投资16800多万元,建设完成了县城宝达路东段、达丙街南延段、恩红世纪城、客运站北门前、文昌路东段、环城北路东段、二环北路东段等10条市道路工程,新建县城道路13.2公里,改造提升16.8公里,县城道路总里程达31.8公里,目前,“六纵六横”、“内联外通”的路网构架已基本形成,城市空间布局得到有效拓展。二是加快推进城市公园建设。投资8140.68万元,建设完成了茶韵公园、雾化广场、城南荷塘、西山森林公园等6个城市公园;投资1680万元,实施了百花园、百果园、迎宾广场、世纪广场等公园广场提升改造工程。三是全面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铺设污水管网43公里,2011年12月完成设备安装并进行单机调试、联动调试。2012年1月投入试运行生产,目前运行正常,累计完成投资6987万元。四是加快推进县城绿化工程建设。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按照“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方式,千方百计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累计投入资金8600多万元,实施建设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和滨河西路南延段、福惠路北延段、滨河东路北延段,先后对西山森林公园、滨河公园、龙潭公园、世纪广场、迎宾广场、茶韵公园、体育馆及县城宝丰路、右甸路、滨河西路、滨河东路、达丙路、宝达路等道路进行了绿化提升改造了。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县城面山绿化4万亩,植树达350万株。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30%。构建了以道路为框架、广场公园为主体、小区庭院为补充的城市绿化格局,逐步形成了“一街一品、一路一景”的绿化景观特色。五是加快推进县城亮化提升工程建设。投资860万元,建设完成了环城西路、右甸河北段(环城北路新寨桥)及右甸河两岸(小街桥至污水处理厂段)路灯亮化工程建设,安装路灯300盏。完成县城右甸河沿岸、迎宾广场及体育场周边区绿化提升,完成环城北路、滨河西路、兴宁路、武华路等道路绿化建设;完成云保线(收费站至三甲南入口)和顺城街等道路亮化工程,共安装路灯317盏,其中环城北路安装LEDL路灯90盏,滨河西路南延段安装路灯86盏,云保线安装太阳能路灯100盏,顺城街安装路灯(庭院灯)41盏;完成文笔塔灯光亮化工程建设,县城亮化景观大幅度提升。六是加快县城雨污水管网建设。投资2850万元,新建雨污管网28.6公里,其中雨水管网长18.2公里,污水管网长10.4公里。七是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现已完成前期规划、土地征收、管线线形测设、项目报备、地质勘测、工程预算,已于2016年10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兴宁路北段计划10月底开工建设。
(三)抢抓政策机遇,着力改善城乡居住条件。2013年,坚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市政府提出的“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排危、地震安居”工作要求,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大力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2013年总投资53000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55000平方米、3100套;2014年计划投资1400万元,新建保障性住房5000平方米、100套;2015年计划投资576万元、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22400平方米。二是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900户(拆除重建13500户,修缮加固1400),竣工13130户。其中: 2013年实施3600户,其中拆除重建3000户、修缮加固600户;2014年实施2950户,其中拆除重建2150户、修缮加固800户;2015年实施5350户;2016年实施3000户。三是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采取租售并举的方式,高位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截至2016年9月底,累计分配入住4138套,入住率占建成数的100%套。
(四)强化综合管理,着力提升田园城市品位。以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为目标,按照“建管并重,以管为主”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对县城市容环境的日常管理和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净化水平。一是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美化市容环境。按照“巩固、提升、再上水平”的要求,将清扫保洁时间向夜间延伸,在重点、难点、热点地段采取定人、定岗、定时,做到重要地段全天候、不间断保洁,工作质量达到“六无四净”标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防止“跑、漏、冒、滴”,根据城区建设项目较多多、车辆带泥上路、灰尘较大等实际情况,加大除灰降尘力度,确保街面干净整洁。二是强化园林绿化抚育管护,提升园林绿化景观。按照“三分种七分养”要求,落实绿化管理制度,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全面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绿化管护水平,努力打造色彩丰富、层次分明的绿化景观。三是强化路灯管理,提升亮化水平。加大对县城区现有路灯的检查维护力度,对存在破损、积尘等问题的灯头、灯罩予以修复、擦洗,保证亮灯率在97%以上,其中县城主干道亮灯率在99%以上。四是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城市形象。按照“主街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工作思路,夜市摊点、七小门店、修车铺、洗车点、违章建设拆除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五)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项目建设,注重文化内涵,强化要素保障,凝聚建设合力,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改善城乡群众人居环境。一是注重特色,提升完善村庄规划。切实解决全县村庄规划同质化、深度浅、无特色、难操作等问题,不断提升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14以年,依托《昌宁县柯卡一体化总体规划(2014—2030)》及镇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实施村庄规划提升修改完善404个,其中行政村59个、自然村345个。二是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大力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了1171个以“四清、四改、两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建设整治,着力解决全县村庄“脏乱差”现状,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截止目前完成村庄规划建设整治787个。三是规划引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启动了10个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全国第二批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大田坝铁匠自然村、湾甸乡帕旭自然村、卡斯镇毛寨自然村、温泉镇里睦自然村、耇街乡大水塘自然村、鸡飞镇大水井自然村、田园镇大寨子自然村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大田坝铁匠自然村、湾甸乡帕旭自然村规划已通过省级联审。积极做好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的遴选上报工作,经8月11日市县乡三级联合会审确定大田坝镇老街子自然村、漭水镇鱼塘自然村、鸡飞镇杨家寨自然村、珠街乡路嘎码自然村、元市自然村,湾甸乡马棒自然村、翁堵镇大扁里自然村、大明山自然村8个传统村落为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申报对象。
(六)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全力推进房地产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住房消费的有关精神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通过采取降低和缓缴房地产开发相关费用、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9月底,累计批准预售面积71.8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31.39万平方米、2179套。其中:2014年8.22万平方米、570套;015年10.8万平方米、750套;2016年12.37万平方米、859套,预计2016年末累计销售15.2万平方米、1085套。累计销售收入12.242亿元。二是建筑业管理不断规范。进一步深化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的认识,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注重规范和引导,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建设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截至2016年9月底,县内3家建筑企业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39.2亿元,其中: 2013年6.9亿元,2014年8.3亿元,2015年10.5亿元,2016年预计完成13.5亿元。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2013年以来,全县城乡面貌取得巨大变化,城镇居民生活不断改善,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镇化发展水平不高。2015年末,全县城镇化水平达35.9%,比2010年末增加7.8.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95个百分点,但城镇化水平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为18.87、6.9、4.61百分比。
——城镇结构体系不合理。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不强,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缺乏产业支撑,辐射和带动能力弱。城镇体系分工不十分明确,空间配制缺乏协调,未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城乡二元结构特征还十分明显。大部分乡镇仍体现在农村居民点的层次上,功能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中心城镇辐射能力和经济带动能力薄弱。
——规划管理有待于提高。城市建设规划应有的指导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发挥不够,发展与总体布局还不是很统一。规划编制与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需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督和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现象仍然存在,规划设计发掘地域的历史文化资源不够,部分集镇建设缺乏个性、特色和风貌,同时存在规划不健全和超前性不够的情况。
——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绝大部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不足,其中尤以文化科技教育设施较为缺乏,城镇功能发挥不够,辐射带动能力弱,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集聚力不强。县域内共享基础设施偏少,城镇之间的发展和建设缺乏统一协调,各自为阵,且极不平衡。
——保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经营城市理念未真正确立,市政公用事业、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步子不快,经营管理体制不活,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和无形资产尚未真正实行市场化、产业化经营,社会保障等城镇化建设相关制度需进一步配套完善。
——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单一。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资金筹集政策不落实,各种扶持小城镇发展的资金未能集中统筹安排使用,资金难以发挥效益。
四、2017年工作思路措施
(一)2017年发展环境条件分析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提升承载力带动力,也是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攻坚之年。研判2017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必须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总的看,2017年挑战困难大,发展机遇多,工作任务重。所谓挑战困难大,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城建项目融资难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对建筑业等相关行业形成连锁反应,行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发展机遇多,主要是中央城市工作及全省全市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会议召开,成为继城镇化工作会议后的又一重大部署,房地产市场发展、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政策接连出台。县委、县政府作出“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建设最宜人居山水田园都市的重要决策部署,将对城市建设更加重视,各方面资金、资源正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倾斜,为我们做好住建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创造了良好环境。工作任务重,主要是国家和省市县在城镇化发展、房地产去库存、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城乡环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项任务更加具体,需要我们迅速行动,加紧推进,加快落实。
综合分析当前形势,可以说,压力与动力同在,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就一定能够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新的局面。
(二)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坚持依法规划、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坚持适用、经济、和谐、美观的建筑理念,着力转变城乡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乡建设特色,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特色城镇化进程和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建设。
(三)发展目标
2017年末,完成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31757.77万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0000万元;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8.2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11.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15.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4.7%;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14.4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3%;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1.5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城市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1.突出规划引领,着力提升城乡规划水平。一是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启动 “四规合一”工作。完成《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以及《昌宁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昌宁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注重城市景观设计。通过全面开展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系统打造“山、水、田、城”为核心要素的城市特色景观风貌。要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提升城市品质。三是强化城乡规划管控。坚持规划与建设相统一原则,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最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最严厉的打击措施,确保城乡实施到位、执法到位。坚持规划与管理相结合原则,对突破规划指标、随意改变建筑容积率等行为,以及对违反建筑相关规程、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杜绝重规划轻落实、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发生,确保规划执行不走样,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紧拎工程建设,着力增强城市承载功能。2017年,计划完成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31757.77万元。具体项目支撑为:一是城市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1757.77万元,新建城市道路5条,其中:二环北路西段(宝丰路北段至环城西路)891×40米,配套建设双仓综合管廊891米;环西路北延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412×24米,配套建设单仓综合管廊412米;环城南路西段(滨河西路南段至宝丰路)806×24米,配套建设单仓综合管廊806米;兴宁路南段(宝达路至云保公路)975×24米,配套建设单仓综合管廊975米;DF路中段(环城北路至宝达路拆迁安置区)1533×24米,配套建设单仓综合管廊1533米。建设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二是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8000万元,新建停车场、公厕、广场,完善县城区绿化、亮化、人行道等公共实施建设。三是昌宁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000万元,新建日处理150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座。四是集镇供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实施大田坝镇及翁堵镇集镇供水项目建设。五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划投资 45000万元,开发商业地产,完善通道、电力通讯、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六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6000万元,完成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整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货币安置171套(户)。
3.推动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尽快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整合环境、工商、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力量,组建昌宁县城市管理局,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同时,不断创新城市治理思路和方式,加快实现由突击检查向长效治理转变,由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由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向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转变,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三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营。推行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作业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逐步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综合运用规划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和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促创业、带就业、助发展、促和谐。四是全面加强城市管理。重点抓好城区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作,加强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整治。加大综合整治力度,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涂乱画、店外洗车等违章违规行为、力求在规范出租车、三轮车客运市场、早餐夜市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五是全面整治城市违法违规建筑。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以城区主次干道、基本农田保护区、进出城道路沿线及重要节点、镇村道路沿线、乡镇集镇规划区、中心村周边为治理范围,全面推进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2016年11月启动集中治理工作,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30%以上;2017年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50%以上。
4.加强行业监管,着力推动房地产建筑业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住房消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严格执行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免征营业税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完成投资45000万元以上,力争2017年消化商品房库存13万平方米、928套。二是大力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线,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 着力培养有实力、有规模、有影响的建筑业企业,着力提升建筑企业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建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2017末,实现建筑业产值14亿元。三是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力开展建筑节能推广和应用工作,确保建筑节能推广和应用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图审查合格率100%,施工执行率100%。
5.抢抓政策机遇,着力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条件。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廉租保底、公租解困、农村排危、地震安居”总体要求,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县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完成货币安置171套(户)。二是全面推进实施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500户。
6.围绕创园目标,高位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既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更是增强县域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由省住设厅组织的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初审专家评议组一行7人于2016年10月17日—18日对昌宁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进行初审。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各类台账资料、实地踏勘,并充分酝酿,形成了考评意见。县住建局将以省级初评为新起点,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对省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并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到2017年6月底前形成绿地建设规范合理、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确保按期实现创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