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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1-0322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养老保险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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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发〔2019〕16号)要求,每半年需开展一次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现就继续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时间

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分别是3月和11月。

二、资格认证对象

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已享受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截止2021年3月正常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均列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对象。

三、资格认证方法

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采取单位书面认证的方式,由参保单位如实填写《关于退休人员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的报告》、《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名单》、《批量认证模板》、《待遇资格确认表》。其中《关于退休人员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的报告》、《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名单》、《批量认证模板》需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填报人手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社局一楼机关事业综合股;《批量认证模板》还需交电子版,注明单位名称后发送到QQ邮箱:871212776@qq.com(业务邮箱),联系人:苏亚楠,电话:0875—7120125;《待遇资格确认表》不需要上报,各单位自己保存。

四、资格认证时间

业务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4月5日。

五、相关说明

资格认证完成后,认证对象养老待遇按时足额继续发放;没有上报认证结果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没有通过资格认证处理,暂停发放未认证对象养老待遇,待完成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后进行恢复并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