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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1-0421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创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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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就业经办机构2021年创业贷款申报工作持续进行中

一、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主要有10类: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真实存在;

2.持有与创业实体对应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创业项目必须是申请人本人自主经营;

3.申请人信用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

4.除助学贷款、住房贷款、扶贫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贷款)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三、贷款期限、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四、个人承担利息怎样计算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按现行基准利率,申请1万元的创业贷款,个人需要承贷235元/年的利息)。

五、申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2.就业创业证;3.营业执照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田园镇社保中心王德娟:13658757889(业务联系电话)

漭水镇社保中心赵庆平:18813298948(业务联系电话)

温泉镇社保中心宗洑镪:15287510826(业务联系电话)

大田坝社保中心周 敏:18787508630(业务联系电话)

湾甸乡社保中心李朝芳:13577538681(业务联系电话)

柯街镇社保中心杨晓梅:15925013407(业务联系电话)

更戛乡社保中心徐向琪:13987544600(业务联系电话)

勐统镇社保中心熊若先:13033323334(业务联系电话)

翁堵镇社保中心支跃斌:15331514836(业务联系电话)

卡斯镇社保中心韩晓玉:18287508246(业务联系电话)

鸡飞镇社保中心段玉珊:18788482114(业务联系电话)

耈街乡社保中心席 菁:18987501398(业务联系电话)

珠街乡社保中心段腾蛟:15770367428(业务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