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2-01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福惠路29号,邮编:678100;电话:0875-7130176;传真:0875-7130176。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积极推进六稳六保、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信息公开等工作。二是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1次,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的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形成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二)对照公开要求、及时公开信息
1.围绕“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六稳”“六保”要求,昌宁县人社局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就业,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利用“互联网+就业”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云南政务服务网等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工作。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稳就业工作信息33条。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工作信息53条。
3.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一年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信息6条。
4.围绕民生改善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事项主动纳入到政务公开范畴,让群众知情、放心。聚焦将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发展规划、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重点、难点、热点、焦点”等问题。一年来,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微信公众号公开人事招聘信息33条、通知公告49条、招聘信息20条。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1.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管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事项和公开目录,并及时公开目录清单有关内容。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20〕32号)文件要求,修改完善昌宁县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昌宁县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4.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
(四)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
加强“茶乡招聘”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按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信息发布程序,实行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
(五)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及数量。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条,其中: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194条,微信公众号280条。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类别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人事信息、通知公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计划总结、六稳六保工作、就业创业、三项社会保险等66项,公开信息194条。二是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就业创业、招聘信息等信息280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信箱及在线解答等栏目进行公开;二是在线解答12345政府热线咨询;三是利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对行政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四是利用部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21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5条、政策解读信息5条,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开发布,并进行双关联设置,切实提高政策解读数量和水平。
5.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积极做好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及时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箱、保山市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网民留言和云南省信访平台,及时受理回复消费投诉举报、业务咨询等来信来访。一年来,共收到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来件6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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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质量不高。对本单位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未能就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要点讲明讲透政策措施和办事要求,政策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使用图片图表、卡通动漫等新形式解读少。
2021年改进情况: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督促各股室按照“归口解读”和“谁起草、谁解读”“谁执行、谁解读”的原则,对制发的政策文件和执行过程中群众较为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解读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坚持“三同步”原则,规范解读程序,做好解读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股室部门重点督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部门,做到具体责任人,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