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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2-102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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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仲裁树典范 维权精专受赞扬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昌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职能优势,聚焦群众所需,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

近日,家住凤庆县大寺乡的冉某某和他的女儿携带着一面写着“服务于民爱百姓、尽职尽责解民忧”的锦旗,专程送到昌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表达对仲裁院和仲裁员的感谢,并对仲裁员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公正高效的办案作风及全心全意为劳动者服务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仲裁员们接收了这份荣誉并与当事人现场合影留念。

2020年底,冉某某在某工地参与施工中受伤,导致右侧腕部开放性损伤,在昌宁县人民医院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先后治疗后出院回家休养。2021年6月21日,冉某某委托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为9级伤残后与用工方商谈赔偿金事宜,对方拒绝和谈。无奈之下找到了昌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后,承办本案的仲裁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事实真相,凭着精良素养、精湛业务,精细仲裁,最终依法作出裁决,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冉某某出于感谢,主动向仲裁院赠予锦旗。于是,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一直以来昌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热情、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态度,秉持依法、依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做好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息诉止争,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昌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努力提升争议处理效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