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15_Z/2018-031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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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至25日,昌宁县医保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17年度服务质量考核。通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管理及病历资料、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在院患者等形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组织机构及基础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质量和医保政策学习宣传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考核。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对定点机构进行评审打分,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错误,及时纠正,现场反馈。
经过考核,全县99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全县19家定点医院中,优秀3家,占15.8%;良好14家,占73.7%,合格2家,占10.5%。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医保费用清算拨付依据。
针对考核中发现的医药机构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县医保局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认真整改,并不断强化法制观念,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廉政教育,健全规章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一个良好、健康的就医购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