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15_B/2017-011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7-01-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是整合村级服务资源。将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与金融服务资源进行整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使群众“不出村就能咨询政策和查询个人信息、不出村就能找到工作、不出村就能办理社保、不出村就能维护劳动者权益、不出村就能享受基本金融服务”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工作目标。
二是优化协办员队伍建设。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协办员,由既有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专职经办员兼任,努力建设一支“愿意做、信得过、稳得住、懂政策、业务熟、素质好”的村级协办员队伍。
三是加强协办员管理培训。村级协办员的聘用、管理、考核由乡镇负责;县人社局建立协办员工作评估制度,定期实施评估;县信用联社建立协办员调度制度,统计协办员所在基本金融服务状况。县人社局、县信用联社每年对协办员的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乡镇不少于2次。
四是实施工作经费补助。按照“财政拿一点,信用社补一点”的办法,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协办员、村级工作经费补助,每年12月按照协办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每年对村级人社金融工作开展情况、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