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4-1-15_B/2017-011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7-01-1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社局召开定点民营医院专项检查反馈会议

在全面开展2016年医疗保险定点民营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后,近日,昌宁县人社局召开专项检查反馈会议,对定点民营医院存在的走住、多记费用、项目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医院限时整改。

会议要求,专项检查所涉及的医院,一是要及时整改存在的违反医疗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和协议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以及《保山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强化法制观念,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服务。二是针对目前一些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和协议学习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分管医保的院领导,设立医保办(科),配备专(兼)职系统管理员、医保专职人员。加强对医务人员履行服务协议和执行医保政策的管理,建立违规内部处理制度。三是要配合好县医保中心对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执行医保政策和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和对医疗费用核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核实、处理、整改,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套取、欺诈医疗保险基金的违规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我县民营定点医院要正视存在问题,落实好整改;遵守行业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廉政教育,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杜绝收受红包等行为。

县第五纪工委、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天和医院、仁爱妇产医院负责人及医保经办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