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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15_Z/2015-08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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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整合力量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近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65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云南纪检监察信息专报》披露的存在问题及违反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的行为 。一是擅自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违规将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的物品通过医保卡刷卡支付的行为。二是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购买营养品、化妆品、衣物、粮油副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情况。三是配合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金额套现的行为。四是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的物品在店内摆放的行为。五是擅自将医疗保险支付系统延伸到药店外,或为其它非定点机构代刷医保卡的行为。六是违反保山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及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行为。

检查以实地专项检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责令立即整改。对实地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行为的,将予以立案查处。对拒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定点资格。对存在骗保行为的,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人社局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