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4-1-/2022-122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工伤保险 发布日期 2022-12-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22年昌宁县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情况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职工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55号)文件相关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待遇的人员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伤残津贴: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一2一加25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210元。调整后达不到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护理费:完全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 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二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部分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三至四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我县符合2022年度工伤待遇调整65人,调待金额6.80万元,月人均增加87.16元,调待后人均待遇达1807.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