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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3062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就业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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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信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昌宁县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做事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一定的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时间满一年(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23年6月21日至25日。

1.报名提供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个人简历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扫描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昌宁县信访局办公室邮箱(cnxxfjbgs@163.com)。

(三)资格审查

6月26日,县信访局对报名人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以电话告知方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当天,昌宁县信访局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属实的,由面试成绩第二名的作为替补进行公示。替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福利待遇

县信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如出现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县信访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昌宁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国盛,联系电话:0875—7130217。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昌宁县信访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填报毕业学校、专业及学历)

联系

电话


爱好

及特长


健康

状况


家庭

主要

成员

主要

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奖惩

情况


主要

学习

工作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