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1-1231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1年度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国库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进行各类补贴发放,现将全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1.社会保险补贴:236.01万元;
2. 公益性岗位补贴:335.45万元;
3. 就业见习补贴:179.25万元;
4. 求职创业补贴:19.2万元;
5. 吸纳就业补贴:38.5万元;
6. 脱贫劳动力培训交通、生活补贴:17.2万元;
7. 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408.5万元;
8. 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76.8万元;
9.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2.8万元;
10. 乡村公岗补贴:579.82万元;
易迁点服务补贴: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