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3041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我部门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24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我部门共收到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24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全年拨付沪滇资金245万元,支付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为县财政局指标集中分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零余额账户收支管理,县就业中心作为就业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审核及补贴申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我县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对机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业务与财务设置不相容岗位,沪滇资金账户使用人社局零余额账户管理,由县人社局机关会计、出纳管理。局机关基金监督和规划财务股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目标设立情况: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乡村公岗补贴、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到沪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
目标2:确保完成年度到沪就业人数、就近就地就业人数。
2.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乡村公岗补贴、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脱贫劳动力到沪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
目标2:完成年度到沪就业47人,完成目标任务25人的188%;就近就地就业301人,完成目标任务285人的105.61%。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享受乡村公岗补贴人数目标为1253人,完成值为1253人,完成率100%;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1012人,完成值1012人,完成率100%;脱贫劳动力到沪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25人,完成值47人,完成率188%。
(2)质量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完成值大于等于95%。
(3)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完成值大于等于90%。
(4)成本指标
乡村公岗补贴标准800元/人月,完成值800元/人月;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标准600元/人,完成值600元/人;脱贫劳动力到沪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1500元/人/年,完成值1500元/人/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发放乡村公岗补贴177.23万元,完成值177.23万元,完成率100%;拨付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60.72万元,完成值60.72万元,完成率100%;发放脱贫劳动力到沪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7.05万元,完成值7.05万元,完成率100%。
(2)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人数目标285人,完成值301人,完成率105.61%。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度省级转移支付沪滇劳务协作资金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细致、监督管理到位、项目进度按计划推进,项目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按照相关要求,我局逐条进行认真对照,自评为优秀,自评分为100分。
根据相关规定,我部门将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查找制约工作开展的原因,及时调整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各项补贴资金拨付。绩效自评结果将在门户网站及单位公告栏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