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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30414-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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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各级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统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执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牵头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信访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9个职能股室,下属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昌宁县社会保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个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我单位机构调整:1.撤销昌宁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新成立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将昌宁县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更名为昌宁县社会保险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人社局共有编制7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30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名,事业编制16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70名,其中男31人,女39人;少数民族6人。有公益性岗位6人,其他临时人员14人。2022年调入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全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确保市场主体稳步发展。一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继续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制度。截至9月,累计减免养老保险费3080.44万元,其中减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43.65万元,惠及企业466户0.9万人,减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36.79万元,全年预计共能减免养老保险费4126.32万元,降费额度较上年同期增长11.02%。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2022年1-4月,累计减免工伤保险费47.49万元,其中为企业减免24.89万元,惠及企业560户1.0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减免22.60万元。继续执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截至9月,累计减免失业保险费1178.08万元,其中减免企业职工失业保险403.12万元,惠及企业185户0.43万人,全年预计共能减免失业保险费 1600万元,降费额度较上年同期增长4.87%。二是严格执行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及扩围延期政策。将缓缴范围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5个特困行业扩大致17个行业,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工伤和失业保险缓缴费款所属期至2023年4月。截至目前,9户企业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299.8万元。三是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返”和“补”政策。发放稳岗补贴102户175.73万元;发放留工培训补助32户494人24.7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1356人次141.3万元。

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确保就业形势持续平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一是就业形势持续保持平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截至9月,开发城镇就业岗位5264个,比上年同期增长-0.2%,年底预计完成5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130个,见习岗位在岗64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18人,完成目标任务4840人的93.35%,比上年同期增长0.87%,年底预计完成522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1人,完成目标任务700人的94.43%,困难人员就业658人,完成目标任务700人的94%。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6%,控制在4.2%以内。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扩大。紧紧围绕“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的要求,聚焦农村劳动力加强劳务协作,多渠道征集推送岗位信息1.7万个。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3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5.23万人的100.98%,比上年同期增长0.65%,其中省外3.3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3万人的100.61%,县外省内转移1.52万人,县内10.56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15万人的104.76%,比上年同期增长3.12%,其中省外1.3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万人的111.67%。开展“红色劳务”组织劳务输出1100人。三是技能培训更加实效精准。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以“项目精准化、对象精准化、质量精准化”,结合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组织开展焊工、电工、种养殖、康养、创业等近30个培训项目,使群众培训结束就能最大限度实现转移就业,或在生产生活中就能直接运用。截至9月,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5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3.7万人次的94.59%,比上年同期增长11.11%,年底预计完成4万人次。其中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6998人,完成目标目标任务4000人的174.95%,比上年同期增长22.36%。四是创业贷款扶持持续发力。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截至9月,完成创业贷款扶持845户,完成目标任务790户的106.96%;发放贷款资金1.6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32亿元的123.94%,带动就业2280人;年底预计完成贷款扶持850户1.65亿元。五是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效。围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0%登记、100%联系、100%服务和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就业要求,认真落实《昌宁县2022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已完成招录42名公务员和9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志愿者59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130人,见习岗位在岗64人;已接收到2022届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1249人,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09人,已就业542人,预计到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1人,完成目标任务700人的94.43%,困难人员就业658人,完成目标任务700人的94%。

全力推进社保扩面增效,确保社会保障兜住兜牢。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发展,全力突破制度改革瓶颈。一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9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0074人,完成年度计划30100人的99.91%,年底预计完成参保30100人,完成参保目标任务的100%,较上年同期净增长1900人,增长率为6.31%。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466户19848人,在职参保14922人,完成年初计划14900人的100.15%,退休职工492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58户10226人,其中在职职工7243人,退休职工2983人,实现全员覆盖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3.37万人,参保率99.02%,完成年度计划23.37万人的100%。工伤保险参保725户25004人(其中建筑、水利等行业按工程项目参保61个项目7003人),完成年计划25900人的96.54%,年底预计能完成参保259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较上年同期净增加1900人,增长率为7.92%。失业保险在职参保1.2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万人的90.71%,比上年同期增长10.52%,年底预计达1.4万人。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17837.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931.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7078.0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46.33万元、失业保险金141.3万元。三是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进一步强化。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对所有经办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社保经办业务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5个方面内容,制定、修订内控制度60项。加强与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协作,通过殡葬、户籍、医疗等数据共享比对,定期开展大数据分析,将审核关口前移,提前筛查资格审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各类疑点信息,根据核实情况进行相应处理,避免基金出现安全风险。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096.87万元,其中:项目收入2037.90万元,占总收入的65.81%;基本收入1058.97万元,占总收入的34.19%。与上年2176.75万元相比增加920.12万元,增加42.2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中央就业资金增加。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3096.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37.90万元,占总支出65.81%;基本支出1058.97万元,占总支出34.19%。与上年2907.92万元相比增加188.95万元,增加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5人,人员经费增加232.9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规定了财务收支审核、审批程序,按规定开设银行账号,建立银行款项核对制度,按期与银行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目的在于检查我部门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人社事业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我县人社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部门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要求,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好我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09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4万元。

(三)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预算及财政实际下拨的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向进行支付。

(四)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总支出309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97万元、项目支出2037.90万元,资金支出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及沪滇扶贫资金推动和服务各类企业稳岗拓岗、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资料顺利移交并扫描归档。

(五)效果情况分析

县财政拨款收入足额到位,保障了我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工作需依靠乡镇、村组经办人员完成,因此乡镇服务机构、村组联络员的各项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就目前城乡居保政策而言,提高缴费档次所带来的养老金收益比重并不大;

二是在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上还需再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还深入不够,参保人对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概念不深,缴费档次普遍偏低;

三是由于财政困难,导致本年度养老保险单位欠费严重。退休人员不断增加,提前退休人员增多,支出不断增大,导致收不抵支,项目资金支付压力较大;

四是就业压力和结构性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社会保障实际供给能力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五是人才缺乏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劳动领域各种不稳定的因素还较多。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4.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