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1-070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统筹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与信访仲裁股、社会保险股8个职能股室,下设昌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昌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昌宁县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三个二级单位,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将原公务员管理股划入县委组织部管理、将原昌宁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交由昌宁县医疗保障局管理。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我单位年末实有人数69人,比上年年末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调入9人,调出6人,退休4人。2020年年末人员总编制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编制7人、参公编制15人、事业编制16人。人员变动原因是工作调动、退休。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以“三个结合”为抓手,有效确保就业大局总体平稳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成立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研判、定期调度、指导服务、抽查通报四项机制,召开调度会议4次,组建就业服务队6支,对30项有关工作实行重点督导,做到责任压紧压实、政策落地快速、分类施策精准。一是稳拓结合,就业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着力推动和服务各类企业稳岗拓岗,抽调人社服务专员,对辖区内403户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适时开展监测和跟踪服务,帮助125户企业发布招聘信息0.5万条,提供岗位1300个,组织现场招聘会2场、网络招聘会27场。通过多措并举,全县城镇就业实现“三超一降”,即开发就业岗位5351个,完成任务4500个的118.9%;城镇新增就业3815人,完成任务3700人的103.11%,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30人,完成任务500人的10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25人,完成任务500人的105%;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至3.8%,控制在预期的4.2%之内。二是内外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依托县内优势产业、重点工程和中小微企业等,采取“政府+中介+企业”、点对点、一站式、群众帮带等形式,强化对接服务工作,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99人,成任务5000人的121.98%,转移就业总量达15.25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4.4%,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其中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31475人,增长3.1%;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人数12092人,增长4.7%。三是远近结合,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2条措施,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共接收报到登记高校毕业生1739人,并做到人均提供就业服务2次以上,服务率达207.9%,已就业1653人,就业率达95.1%,服务率及就业率均位居全市第一。已登记的3818名60岁以下退役士兵中,实现创业登记95人,企事业单位安置323人,外出务工680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37人,同比增长1.5%。着力解决好“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就业问题,新开发乡村公益岗位400个,全县扶贫乡村公益岗位达1765个。对657名返乡回流人员实现“一对一”跟踪服务,目前已100%实现再就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建成3个800人以上的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四是超额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任务。共发放创业贷款1625户243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80户的102.85%,带动就业1993人,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200户3000万元。其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8户9390万元,带动就业755人,完成目标任务590户的106.44%;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997户14945万元,带动就业1237人,完成目标任务990户的100.78%。
以“三应三尽”为抓手,有效确保行业扶贫责任落实
认真履行行业主责,强化“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先后制定百日攻坚、劳动力转移精准对接、返贫监测等系列方案,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做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和社保扶贫落地见效,顺利通过“国考”和省级成效考核,被评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一是贫困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干部等力量,采取入户摸排、宣传动员、岗位推荐、数据录入、转移输出、跟踪服务“六个同步”,开展大规模摸底建账3次,收集推荐岗位1.5万个,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127人,总量达4.44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6.6%,比上年提高22.7个百分点,实现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户100%实现转移就业。二是贫困劳动力培训实现应培尽培。突出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8类重点群体,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和务工需求,加大电工、焊工、电子商务、种养殖等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98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1.1万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429人,贫困户参培率达40.7%,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户100%参加培训。三是贫困人口养老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全力落实3个100%要求,每月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清洗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6522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14844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按月足额发放待遇,6954名特殊群体人员100%由财政代缴保费。
以“四个发力”为抓手,有效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覆盖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强监管”的要求,坚持“四个同步”发力,着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在扩面上发力。强化宣传引导,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3.26万人,比上年增加3101人,增幅达1..35%,参保率达99.0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5729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5655人,比上年增长1204人,实现县内408个企业全覆盖。工伤保险参保19508人,比上年增长1639人,实现县内126个项目712个单位全覆盖。失业保险参保10777人,比上年增长560人,实现县内162个企业全覆盖。二是在提标上发力。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7755.47万元,人均标准120.74元,较上年提高4.3%。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5000.73万元,其中人均定期待遇标准2597.45元/月,较上年提高6.2%。发放工伤保险待遇693.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47.42万元。三是在改革上发力。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筹人数分别达15655人和19508人。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待遇清算和职业年金全面投资运营等工作,全年上划职业年金1.47亿元。改革并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6081名被征地农民实现应保尽保,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971.54万元,惠及1949人。四是在降费上发力。落实好减的政策,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共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3914.1万元,惠及538个企业8830人。疫情期间减半征收10户大型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金额219.74万元。落实好免的政策,对325户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金额1701.96万元。落实好缓的政策,对28家企业实行缓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涉及金额252.33万元。落实好返的政策,兑付普惠性稳岗返还66户107.46万元,兑付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3户49.11万元,惠及企业职工数2056人。
以“五措并举”为抓手,有效确保人事人才工作见行见效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增长率和贡献率不断提升。一是在“招”上下功夫。从严管理和使用进人计划,招聘事业人员196名,其中教育卫生专项招聘99名,公开招聘51人,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8人,大学生村官8人,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6人,转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3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名。二是在“引”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以《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为主线,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为补充的“1+N”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体系,刚柔并济引进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全年引进教育、卫生等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1人。三是在“扩”上下功夫。组织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和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股所级领导职务任免12个单位36人,职称申报评审审核推荐和考核定职477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5719人。推荐36名工人参加市级评定培训。四是在“吸”上下功夫。鼓励本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托通威公司等重点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招聘力度,全年参加招聘人数达7825人次,提供岗位3926个,求职成功531人次。五是在“扶”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制度,规范经办流程,召开联席会4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25笔 2.4亿元,其中大学生83人1245万元,贫困劳动力200户3000万元。
以“四动四化”为抓手,有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了“三个下降一个不发生”,全县调处欠薪案件64件,同比下降5.8%,涉及农民工256人,同比下降11.4%,追发劳动者待遇360万元,同比下降5.2%,全县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一是条例带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全力抓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组织召开工作会议2次,集中学习培训160余场次,“三进”(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宣讲14场次,悬挂宣传标语18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80余块,制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读本800余册、宣传海报1000余份、宣传合页15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二是检查推动,贯彻落实清单化。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攻坚、冬季攻坚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3次,检查企业126户,发现存在欠薪隐患项目11个,涉及农民工168人,金额274.28万元,核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28件。建立“六制一金”落实清单,采取逐个项目、逐个制度、逐个企业推进的办法,提升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查处促动,成效检验考评化。扎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接待来信来访226人次,接受投诉涉及调处欠薪线索68件,全部妥善处理,结案率100%。督促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48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278人次。妥善处置上级部门转办欠薪线索22件,为124名农民工直接追发劳动报酬268万元。积极推进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组织80余人集中进行平台实操培训,完成工程项目录入45个,并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四是机制联动,根治欠薪法制化。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顺畅,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典型欠薪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对欠薪行为的有力震慑。
以“三互四送两提升”为抓手,有效确保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以“三互四送两提升”为主题,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成为县级机关党建示范点,正在申报市级党建示范点。一是“三互”让堡垒硬起来。进一步调整优化组织体系,配齐5名支委班子,将70%以上的党员岗位设置在窗口、就业、劳动监察等服务一线。建立党员“互学、互评、互促”机制,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党支部每月把工作任务以清单形式推送到3个党小组,每季度组织3个党小组按“好”“中”“差”三个档次开展“推磨式”评比,每个季度组织3个党小组开展经验交流、问题查找、整改落实。二是“四送”让工作实起来。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保障“四送活动”。送政策,就是将各级出台的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复工复产等政策,逐一逐项梳理,采取电话告知、上门服务、印发资料、微信推送等方式送到企业、社区、工地,变“政策等人”为“政策找人”。送岗位,就是派出干部到广东、浙江、福建等我县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省份,主动与劳务中介、用工企业和各类高校对接,精准开展稳岗、转岗和拓岗工作。送培训,就是全面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把培训送到企业、送到社区、送到贫困户。送保障,就是组织党员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用工单位,集中宣传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三是“两提升”让队伍强起来。提升服务水平,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全面优化窗口设置,实行前台后台分开、经办稽核分离、大厅导办分流,开展窗口业务“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184个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窗口,5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129个事项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再缩短50%,58个事项实现线上办理。提升队伍素质,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增强干事创业劲头。今年市级重点考核的26项指标全部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其中6项指标全市排名第一。8月初我局组队参加全省人社系统业务大比武,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名干部分别获得“优秀选手”和“人社知识通”称号。
以“三个一体”为抓手,有效确保管党治党落实落细
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三个一体”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定格为“优秀”。一是责任、教育一体抓。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抓实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开展“最不满意三项工作”和“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整改。全年党组组织理论学习4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12名二级班子负责人向党组述责述廉,6名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年度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政治生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按季开展研判,确定黄级股室5个。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处置问题线索2件,办理信访件12件,办理违纪违法人员工资、津贴及补贴变更5人次。采取专题+、会议+、案例+、线上+、支部+“五+”模式,组织学习党纪党规23场次,上廉政党课4场次,线上推送学习内容68次,开展线上测试600余人次。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召开汲取耿梅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通报杨光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会议6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任前谈话32人次。二是制度、监督一体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谈心谈话、提醒约谈、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年内召开党组(班子)会议52次,提请研究事项151项,制定加强培训管理、贷款发放、公益性岗位使用、调配招录、数据质量、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17项。重点加大对事业人员招聘调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提前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及社保基金、就业资金、公用经费收支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核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经办、复核、审批、稽核等内控制度。全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均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形。三是业务、作风一体管。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全年会议减少33%,文件减少16%,三公经费支出压缩37.7%,检查调研减少35%。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借贷、酒驾醉驾问题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管理,规范资金申请、拨付及报销程序,年内未发现违反“四风”问题线索。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417.78万元,比上年减少969.6万元,增加28.62%,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财政拨款支出3150.83万元,比上年增加765.18万元,增加32.07%,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支出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会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规定了财务收支审核、审批程序,按规定开设银行账号,建立银行款项核对制度,按期与银行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确保资金安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目的在于检查我局财政资金支出项目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人社事业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今后我县人社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二十一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昌宁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我局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要求,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小组,认真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好我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41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59万元。年初结余结转1480.14万元,本年累计收入3897.92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预算及财政实际下拨的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向进行支付。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总支出315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2万元、项目支出2218.71万元,资金支出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就业补助资金及沪滇扶贫资金推动和服务各类企业稳岗拓岗、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三是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资料顺利移交并扫描归档。
(四)效果情况分析
县财政拨款收入足额到位,保障了我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许多基础工作需依靠乡镇、村组经办人员完成,因此乡镇服务机构、村组联络员的各项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在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上还需再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还深入不够,参保人对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概念不深,缴费档次普遍偏低;
三是单位缴费费率下调4%,导致收入减少;退休人员不断增加,支出不断增大,导致收不抵支,项目资金支付压力较大;
四是就业压力和结构性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社会保障实际供给能力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五是人才缺乏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劳动领域各种不稳定的因素还较多。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