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1-070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昌宁县沪滇劳务协作项目,上级下达我县年内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到上海就业30人,完成转移就业4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6.67%;下达我县年内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500人,完成转移就业52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4%。同时,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下,我局还组织完成了808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年内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克服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帮助贫困劳动力到沪返岗就业45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服务。编制了转移就业政策宣传单、招工信息宣传单,利用招聘活动、挂包干部入户走访摸排等时间,将宣传单发放到每一贫困户家中,积极为挂钩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积极外出务工,共放发就业政策宣传单和招工信息宣传单各50000多份,贫困户、贫困劳动力沪滇劳务协作政策知晓率达到了100%。
二是搭平台扩就业。加强与用工企业对接,组织开展招聘会2场,提供岗位5000余个,帮助劳动力实现就业123人。
三是强化服务稳就业。开展“点对点”有组织返岗复工,共有组织输出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3人,务工地点多集中在江苏、广东、浙江、福建等地。
四是开发乡村公岗兜就业。按照《昌宁县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要求,对各乡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进行动态管理监督,做到实名登记、有序进出,强化岗位职责、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只发补贴,不从事相应工作的情况。对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取消其服务资格,停止发放岗位补贴。2020年。县人社局在原来开发的乡村公岗的基础上,结合沪滇劳务协作工作实际,开发481个岗位,帮助481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五是创建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加强政策宣传,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昌宁县2020年认定就业扶贫车间5家,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46人。
六是抓技能培训促就业。将沪滇劳务协作技能培训贯穿到我局2020年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宣传动员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08人积极参与我县组织的焊工、电工、茶艺服务、保姆(月嫂)、水果包装、中式特色种养殖等培训,切实提升自身职业技能。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级核拨我县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16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补助资金169万元,目前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沪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4.4万元、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5.1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159.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昌宁县沪滇劳务协作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通报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文件规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肃资金的审核、审批、拨付及公示程序,确保资金收支切实符合政策规定。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享受贫困劳动力到沪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44人,补贴标准1000元/人;享受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6家涉及吸纳就业人员51人,补贴标准1000元/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481人,补贴标准500元/人/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拨付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生活补贴4.4万元;拨付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5.1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59.5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四、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2020年沪滇劳务协作工作,在各级大力支持下,在滇沪双方的协同配合下,积极探索沪滇劳务协作工作新模式,多方协作,多措并举开展工作,并取得了超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极好成效。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昌宁县2020年沪滇劳务协作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公开公示程序,并按时对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回顾我县2020年沪滇劳务协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细节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重点加大建档立卡户的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精准培训、精准就业。
一是持续推进转移就业。统筹协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好岗位开发、举办专场招聘会、加大宣传发动有序输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乡村公益岗管理。加强对通过沪滇协作开发的乡村公益岗管理,坚决杜绝“只领钱不做事”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