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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3101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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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0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各级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统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执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牵头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严格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二是就业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扩大;四是创业扶持创新工作双推进;五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六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信访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968,72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68,727.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01,245.70元,增长42.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201,245.70元,增长42.27%。主要原因是积极向上争取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5,306,380.6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968,727.5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9,764.37元,占总支出的34.20%;项目支出20,378,963.18元,占总支出的65.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89,488.46元,增长6.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4,454.13元,增长26.29%;项目支出减少314,965.67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缴2021年5-12月份养老保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89,764.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35,692.31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4,072.06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78,963.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支出1,300,000.00元;二是2022年事业人员招聘面试支出76,200.00元;三是林志宏同志停工留薪治疗期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出167,211.43元;四是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4,061,801.51元;五是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出2,450,000.00元;六是2022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补助资金支出909,000.00元;七是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出70,170.00元;八是专家基层工作站补助经费支出400,000.00元;九是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434,680.00元;十是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227,672.24元;十一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202,529.00元;十二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十三是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经费支出10,800.00元;十四是劳动争议仲裁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元;十五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28,727.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1,893,488.46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缴2021年5-12月份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48,11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8,576,771.16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1,567,566.57元;乡村公岗补贴、城镇公岗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14,803,773.75元;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支出1,3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4,33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714,337.0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966,2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2%。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支出3,429,170.00元;创业担保贷款经费支出537,109.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84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841.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84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841.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减少,燃油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776.38元,下降3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158.38元,下降4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2.00元,增长2.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减少,燃油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接送单位职工外出出差、到上级相关部门报送资料及开会、到各乡镇开展职业培训检查督查及创业贷款实体查验、到各乡镇督查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及劳动仲裁纠纷调解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072.06元,比上年减少125,044.51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8,020,339.62元,其中,流动资产7,041,261.49元,固定资产18,955,778.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23,3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45,043.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6,093.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5,601.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19,921.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5,601.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