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1-10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统筹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稳住了就业基本盘。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以“三个结合”为抓手,有效确保就业大局总体平稳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成立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研判、定期调度、指导服务、抽查通报四项机制,召开调度会议4次,组建就业服务队6支,对30项有关工作实行重点督导,做到责任压紧压实、政策落地快速、分类施策精准。稳拓结合,就业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着力推动和服务各类企业稳岗拓岗,抽调人社服务专员,对辖区内403户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适时开展监测和跟踪服务,帮助125户企业发布招聘信息0.5万条,提供岗位1300个,组织现场招聘会2场、网络招聘会27场。通过多措并举,全县城镇就业实现“三超一降”,即开发就业岗位5351个,完成任务4500个的118.9%;城镇新增就业3815人,完成任务3700人的103.11%,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30人,完成任务500人的10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25人,完成任务500人的105%;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至3.8%,控制在预期的4.2%之内。内外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依托县内优势产业、重点工程和中小微企业等,采取“政府+中介+企业”、点对点、一站式、群众帮带等形式,强化对接服务工作,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99人,成任务5000人的121.98%,转移就业总量达15.25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4.4%,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其中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达31475人,增长3.1%;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人数12092人,增长4.7%。远近结合,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2条措施,组织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共接收报到登记高校毕业生1739人,并做到人均提供就业服务2次以上,服务率达207.9%,已就业1653人,就业率达95.1%,服务率及就业率均位居全市第一。已登记的3818名60岁以下退役士兵中,实现创业登记95人,企事业单位安置323人,外出务工680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37人,同比增长1.5%。着力解决好“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就业问题,新开发乡村公益岗位400个,全县扶贫乡村公益岗位达1765个。对657名返乡回流人员实现“一对一”跟踪服务,目前已100%实现再就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建成3个800人以上的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超额完成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任务。共发放创业贷款1625户243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80户的102.85%,带动就业1993人,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200户3000万元。其中,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8户9390万元,带动就业755人,完成目标任务590户的106.44%;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997户14945万元,带动就业1237人,完成目标任务990户的100.78%。
二是以“三应三尽”为抓手,有效确保行业扶贫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行业主责,强化“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先后制定百日攻坚、劳动力转移精准对接、返贫监测等系列方案,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做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和社保扶贫落地见效,顺利通过“国考”和省级成效考核,被评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贫困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干部等力量,采取入户摸排、宣传动员、岗位推荐、数据录入、转移输出、跟踪服务“六个同步”,开展大规模摸底建账3次,收集推荐岗位1.5万个,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127人,总量达4.44万人,转移就业率达76.6%,比上年提高22.7个百分点,实现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户100%实现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培训实现应培尽培。突出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8类重点群体,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和务工需求,加大电工、焊工、电子商务、种养殖等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98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1.1万人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429人,贫困户参培率达40.7%,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户100%参加培训。贫困人口养老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全力落实3个100%要求,每月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清洗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6522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14844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按月足额发放待遇,6954名特殊群体人员100%由财政代缴保费。
三是以“四个发力”为抓手,有效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覆盖。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强监管”的要求,坚持“四个同步”发力,着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扩面上发力。强化宣传引导,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3.26万人,比上年增加3101人,增幅达1..35%,参保率达99.0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5729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5655人,比上年增长1204人,实现县内408个企业全覆盖。工伤保险参保19508人,比上年增长1639人,实现县内126个项目712个单位全覆盖。失业保险参保10777人,比上年增长560人,实现县内162个企业全覆盖。在提标上发力。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7755.47万元,人均标准120.74元,较上年提高4.3%。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5000.73万元,其中人均定期待遇标准2597.45元/月,较上年提高6.2%。发放工伤保险待遇693.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47.42万元。在改革上发力。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筹人数分别达15655人和19508人。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待遇清算和职业年金全面投资运营等工作,全年上划职业年金1.47亿元。改革并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6081名被征地农民实现应保尽保,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971.54万元,惠及1949人。在降费上发力。落实好减的政策,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共减征三项社会保险费3914.1万元,惠及538个企业8830人。疫情期间减半征收10户大型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征金额219.74万元。落实好免的政策,对325户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金额1701.96万元。落实好缓的政策,对28家企业实行缓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涉及金额252.33万元。落实好返的政策,兑付普惠性稳岗返还66户107.46万元,兑付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3户49.11万元,惠及企业职工数2056人。
四是以“五措并举”为抓手,有效确保人事人才工作见行见效。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增长率和贡献率不断提升。在“招”上下功夫。从严管理和使用进人计划,招聘事业人员196名,其中教育卫生专项招聘99名,公开招聘51人,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8人,大学生村官8人,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6人,转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3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名。在“引”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以《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为主线,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为补充的“1+N”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体系,刚柔并济引进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全年引进教育、卫生等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1人。在“扩”上下功夫。组织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和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股所级领导职务任免12个单位36人,职称申报评审审核推荐和考核定职477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5719人。推荐36名工人参加市级评定培训。在“吸”上下功夫。鼓励本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依托通威公司等重点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招聘力度,全年参加招聘人数达7825人次,提供岗位3926个,求职成功531人次。在“扶”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制度,规范经办流程,召开联席会4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25笔2.4亿元,其中大学生83人1245万元,贫困劳动力200户3000万元。
五是以“四动四化”为抓手,有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了“三个下降一个不发生”,全县调处欠薪案件64件,同比下降5.8%,涉及农民工256人,同比下降11.4%,追发劳动者待遇360万元,同比下降5.2%,全县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条例带动,学习宣传常态化。全力抓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组织召开工作会议2次,集中学习培训160余场次,“三进”(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宣讲14场次,悬挂宣传标语18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80余块,制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读本800余册、宣传海报1000余份、宣传合页15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检查推动,贯彻落实清单化。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攻坚、冬季攻坚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3次,检查企业126户,发现存在欠薪隐患项目11个,涉及农民工168人,金额274.28万元,核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28件。建立“六制一金”落实清单,采取逐个项目、逐个制度、逐个企业推进的办法,提升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查处促动,成效检验考评化。扎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接待来信来访226人次,接受投诉涉及调处欠薪线索68件,全部妥善处理,结案率100%。督促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480余万元,涉及劳动者278人次。妥善处置上级部门转办欠薪线索22件,为124名农民工直接追发劳动报酬268万元。积极推进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组织80余人集中进行平台实操培训,完成工程项目录入45个,并实现实时动态监管。机制联动,根治欠薪法制化。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联合执法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顺畅,欠薪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典型欠薪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形成对欠薪行为的有力震慑。
六是以“三互四送两提升”为抓手,有效确保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三互四送两提升”为主题,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成为县级机关党建示范点,正在申报市级党建示范点。“三互”让堡垒硬起来。进一步调整优化组织体系,配齐5名支委班子,将70%以上的党员岗位设置在窗口、就业、劳动监察等服务一线。建立党员“互学、互评、互促”机制,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党支部每月把工作任务以清单形式推送到3个党小组,每季度组织3个党小组按“好”“中”“差”三个档次开展“推磨式”评比,每个季度组织3个党小组开展经验交流、问题查找、整改落实。“四送”让工作实起来。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保障“四送活动”。送政策,就是将各级出台的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复工复产等政策,逐一逐项梳理,采取电话告知、上门服务、印发资料、微信推送等方式送到企业、社区、工地,变“政策等人”为“政策找人”。送岗位,就是派出干部到广东、浙江、福建等我县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省份,主动与劳务中介、用工企业和各类高校对接,精准开展稳岗、转岗和拓岗工作。送培训,就是全面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把培训送到企业、送到社区、送到贫困户。送保障,就是组织党员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用工单位,集中宣传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两提升”让队伍强起来。提升服务水平,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全面优化窗口设置,实行前台后台分开、经办稽核分离、大厅导办分流,开展窗口业务“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184个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窗口,55个事项实现即时办结,129个事项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再缩短50%,58个事项实现线上办理。提升队伍素质,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增强干事创业劲头。今年市级重点考核的26项指标全部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其中6项指标全市排名第一。8月初我局组队参加全省人社系统业务大比武,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名干部分别获得“优秀选手”和“人社知识通”称号。
七是以“三个一体”为抓手,有效确保管党治党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三个一体”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定格为“优秀”。责任、教育一体抓。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抓实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开展“最不满意三项工作”和“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整改。全年党组组织理论学习4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12名二级班子负责人向党组述责述廉,6名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年度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政治生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按季开展研判,确定黄级股室5个。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处置问题线索2件,办理信访件12件,办理违纪违法人员工资、津贴及补贴变更5人次。采取专题+、会议+、案例+、线上+、支部+“五+”模式,组织学习党纪党规23场次,上廉政党课4场次,线上推送学习内容68次,开展线上测试600余人次。制度、监督一体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述责述廉、谈心谈话、提醒约谈、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年内召开党组(班子)会议52次,提请研究事项151项,制定加强培训管理、贷款发放、公益性岗位使用、调配招录、数据质量、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17项。重点加大对事业人员招聘调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提前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及社保基金、就业资金、公用经费收支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核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经办、复核、审批、稽核等内控制度。全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均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形。业务、作风一体管。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全年会议减少33%,文件减少16%,三公经费支出压缩37.7%,检查调研减少35%。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借贷、酒驾醉驾问题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管理,规范资金申请、拨付及报销程序,年内未发现违反“四风”问题线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4,177,78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77,784.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96,051.41元,下降28.62%,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8,505,950.5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1,508,316.02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250.49元,占总支出的29.58%;项目支出22,187,065.53元,占总支出的70.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51,811.02元,增长32.0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增加7,943,314.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21,250.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1,390.76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91,802.31元,占基本支出的8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29,448.18元,占基本支出的15.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87,065.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73,201.78元,增长65.40%,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7,943,314.9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0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支出80,000.00元;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1,017.64元;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费200,000.00元;四是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9,160,147.89元;五是工业企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出350,000.00元;六是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出1,690,000.00元;七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5,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2,416.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增加7,625,911.02元,增长31.9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43,314.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45,8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8%。20101人大事务资金5,517.77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运行等经费支出;20110人力资源事务7,040,341.1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2020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68,86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3%。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1,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等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20,188.16元只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20807就业补助资金20,567,680.6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7,68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727,688.3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企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21305扶贫支出1,690,000.00元主要用于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408.06元,完成预算的5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39.06元,完成预算的6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69.00元,完成预算的31.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538.06元,增长6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739.06元,增长12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1.00元,下降45.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39.06元,占88.28%;公务接待费支出4,969.00元,占11.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39.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439.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接送单位职工外出出差、到上级相关部门报送资料及开会、到各乡镇开展职业培训检查督查及创业贷款实体查验、到各乡镇督查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及劳动仲裁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6,93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405.31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6,93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405.31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资金785,936.11元;二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资金8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0,257,491.84元,其中,流动资产16,055,239.23元,固定资产18,571,65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86,347.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54.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257491.84 | 16055239.23 | 18571655.46 | 16196008.66 | 436788.00 | 1938858.8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7,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7,0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附表12-1—附表12-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111
附件【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125084316301.xls】
附件【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告2021113008445458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