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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4031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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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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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各级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统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执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牵头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信访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就业优先政策,稳存量、扩增量。一是聚焦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促进城镇新增就业;二是聚焦乡村振兴稳住农村转移就业;三是聚焦双创工作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2.推进社保扩面增效,提质量、兜底线。一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基金安全进一步强化。

3.深化人才队伍建设,调结构、优配置。一是聚焦重点,增加人才总量;二是用活政策,着力优化人才结构;三是营造环境,着力优化人才环境。

4.防范劳动关系风险,化纠纷、保稳定。一是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和用工指导,坚持“应备尽备”,扎实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二是坚持“暖心仲裁、高效便民”,持续开展“流动仲裁庭”上门服务;三是坚持源头防范、过程监管、线索处置相结合,大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478,555.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14,176.8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478,555.62元,较上年增加38,443,653.4元,增长273.91%,主要原因是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36,754,955.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14,176.83元,较上年减少270,725.39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3年退休3人);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其他收入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478,555.62元,其中:本年收入13,714,176.83元,上年结转收入38,764,378.7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14,176.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478,555.62元,较上年增加38,493,653.4元,增长275.25%,主要原因是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36,754,955.29元。其中:本年收入13,714,176.83元,较上年减少270,725.39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3年退休3人);上年结转收入38,764,378.79元,较上年增加38,764,378.7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38,764,378.79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478,555.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478,555.62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5,276.83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220,725.39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023年退休3人);项目支出41,953,278.79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38,714,378.79元,增长1,195.29%,主要原因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38,764,378.79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444,522.9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保障支出5,694,819.88元,公用经费支出749,703.08元;

2.2080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3,020,000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3,000,000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费用支出20,000元;

3.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8,9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网络提速后费用支出;

4.20801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费用支出;

5.2080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607,687.9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障1,540,713.64元,公用经费支出66,974.27元;

6.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3,129.5元,主要用于2024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费用支出100,000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费用支出30,000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43,129.5元;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5,466.8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10.20807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就业见习补贴1,249,50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1.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72,31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55,520元;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36,400元;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支出24,000元;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费用支出87,000元;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费用支出199,414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费用支出269,980元;

12.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2,096元,主要用于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3,967.8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6,986.95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4,250.59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77.74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补助;

17.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6,754,955.29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500元,较上年增加31,659元,增长62.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不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500元,较上年增加6,500元,增长40.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增加主要原因是因开展本单位各项工作需要,上级部门调研、督导督查等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增加25,159元,增长72.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增加25,159元,增长72.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社保政策下基层、就业政策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和劳动关系调处等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项目21个,资金合计41,953,278.79元。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2个,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一: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

1.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

2.立项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13号)《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基本概况: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年初由县财政预算不少于3,000,000元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5.项目实施内容:解决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或可能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专项用于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返乡路途费等解决临时生活困难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本级财政安排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资金3,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在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且该用人单位一时无法筹集基金解决拖欠问题时,通过及时动用农民工应急周转金,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生活费、返乡路途费等临时生活困难问题或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8.项目实施成效:在遇到因用人单位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时,能充分发挥应急周转资金应急、解困、兜底、维稳的作用,及时启用应急周转金专项用于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返乡路途费等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项目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项目基本概况:面试工作在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考务工作。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应参加面试人数,考生分组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面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二是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面试注意事项和导语;三是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考官、监督员、考生组面试考场;四是面试考生代表现场抽取面试题本,其中说课考场的面试题本到候考室抽取;五是工作人员带考生进入对应候考室,核对考生身份信息,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上午8点前所有抽签全部完成;六是引导员带领考生到对应考场确认与考官、记分员、场内工作人员、监督员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然后有序将考生带回候考室等候面试;七是面试开始,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进入考场面试;八是考生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九是本场面试结束,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岗位排名,并由每位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6.资金安排情况:本级财政安排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补助经费1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为保障面试工作严密、高效、安全实施,成立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具体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昌一中等相关部门抽调。面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完成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全面开展面试工作:一是巡考组;二是监督组;三是考务组;四是安全保障组;五是后勤保障组;六是医疗保障组;七是宣传报道组;八是考官接送组;九是舆情监测组。

8.项目实施成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面试工作充实了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277.35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109.22元,同比下降6.11%,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2,450,755.93元,其中,流动资产7,106,821.58元,固定资产13,172,634.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171,3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642.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6,20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99,90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