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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1-111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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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统筹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0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电文、会务、信息、安全、机要保密、综治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档案管理、全面深化改革及“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审核以局机关名义发出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2.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统筹做好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3.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事业经费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汇总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财务的监督工作。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办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开发培养和人才智力引进工程。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设置管理、调配、培训、考核、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募、管理、考核和录(聘)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核准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配合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承办昌宁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人员、优秀拔尖人才及乡土人才等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股所级班子任免工作。

5.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待遇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6.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受理劳动者维权投诉和举报。牵头组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昌宁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配合做好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劳动关系与信访仲裁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推进全县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工作。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依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指导企业劳动者定员定额、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有关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并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8.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工伤、失业保险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执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实施办法。负责工伤认定调查上报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预防和调控较大规模失业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牵头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统筹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管理相关工作,统筹负责“金保工程”业务专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9.昌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贯彻执行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法规、政策,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贯彻执行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等政策。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市场工作。负责实施失业保险扩面、失业预警、监测和调控,配合做好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管理使用。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昌宁县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统筹负责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组织实施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就业工作能力建设。开展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昌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业务办理、个人账户管理及待遇政策落实。

(三)重点工作概述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确保见行见效。2021年,我局将积极拓宽渠道,落细落实政策,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认真兑现“减、免、缓、延”等阶段性社保政策,落实好稳岗返还、在岗培训等政策,并“一对一”向企业推送,变“政策等人”为“政策找人”,确保全年为企业减负3600万元以上。

2.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就地转移+向外输出”结合,建立“乡镇+中介+企业”的劳动力供需对接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岗位信息推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实行劳务输出奖补,落实好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一次性创业补贴、乡村公益岗位补贴等政策,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8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3.聚焦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十二条措施”,做好事业人员招录、就业见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创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等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落实好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确保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就业1000人以上。

4.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保障适度、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全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5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8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5%以上,参保人数达23.2万人。

5.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紧扣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特色产业发展和群众转移就业需求。将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纳入扶持范围。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9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000人以上。

6.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三个一体化+N个着力”为抓手,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见行见效,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扛起扛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7.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持续抓好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带头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持续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三互四送两提升”为抓手,突出人社窗口服务特点,继续抓实党建示范点建设,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人民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事业编制16人,机关工勤编制7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7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9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3.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3.22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22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3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93.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3.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3.63万元(本级财力893.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22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22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3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3.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9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63万元,与上年对比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33.22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3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1 行政运行57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保障;

2.2080150 事业运行129.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障;

3.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5.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职业年金;

6.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3.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1.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8.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4.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251.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障;

2.30102津贴补贴307.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障;

3.30103奖金20.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障;

4.30107绩效工资32.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7.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职业年金;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8.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10.30201办公费6.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11.30202印刷费1.3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

12.30204手续费0.40万元,主要用于手续费支出;

13.30205水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

14.30206电费0.80万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

15.30207邮电费2.10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支出;

16.30211差旅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

17.30215会议费0.2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支出;

18.30217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19.30226劳务费8.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20.30228工会经费12.2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21.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2.30239其他交通费47.5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补贴支出;

23.30305生活补助3.4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为2020年退休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