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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15_Z/2018-0214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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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统计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流动调配股、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股、法制监察股、信访仲裁股9个职能股室,下属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劳动就业服务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医疗保险管理局四个二级单位,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与“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着力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二是建成全民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为重点,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人才规模不断扩大。

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加强,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更加完善,网格化管理效果日益显现,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五是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形成。

六是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机制,逐步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是继续抓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医疗保险支持健康扶贫各项工作政策落实到位。

八是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基层平台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含暂定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7.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7.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7.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7.86万元(本级财力1087.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7.8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8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正常办公费。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0人力资源事务-2011001行政运行952.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经办机构临时工资及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其中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08万元,用于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75万元,用于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87.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959.69万元(01基本工资支出269.69万元、02津贴补贴支出337.98万元、03奖金支出209.67万元、07绩效工资支出13.6万元、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75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4万元(01办公费18.6万元、15会议费0.75万元、17公务接待费2.15万元、26劳务费7.08万元、28工会经费12.88万元、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6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05生活补助1.0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此项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预算总收入108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7.86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减4.79万元(上年预算收入1092.65万元),减0.4%,主要原因是压减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其中:2011001行政运行收入952.03万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收入7.0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128.75万元。

(二)2018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87.86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减4.79万元(上年预算1092.65万元),减0.4%,主要原因是压减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952.03万元,比上年增108.47万元(上年843.56万元),增12.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政府绩效个人奖励、改革性补贴提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3万元,比上年减76.26万元,减36%,主要原因是压减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经费。

(三)2017年无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为零,与去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1.5万元,其中办公费18.6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1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昌宁县人社局无预算安排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万元(包括县合管办划入1辆),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昌宁县人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5万元,比2017年减7.85万元,减78.5%。原因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简化接待、规范节俭、严谨务实的接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