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4-1/20260916-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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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沪滇劳务协作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第一批次)公示


      

根据《关于上海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经企业申报,县级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及复核,共有9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拟发放补贴金额104100.00元,涉及补贴79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从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共七天。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请与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监督电话:0875-7130180。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人)

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昌宁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4

5100.00


2

昌宁县金韵烤烟专业合作社

13

7800.00


3

昌宁县玖谷测绘有限公司

2

3000.00


4

昌宁县卡斯中心幼儿园

3

4500.00


5

昌宁县隆鑫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1500.00


6

昌宁县盛世金樽大酒店有限公司

2

3000.00


7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4

6000.00


8

云南朋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6000.00


9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46

67200.00


合计


79

10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