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40919-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大理国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在昌宁县实施的昌宁县龙潭寺大雄宝殿建设项目已完工验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申请返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若施工单位大理国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反映。
公告期限: 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
电话:0875-7131299
通讯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福惠路29号
邮编:6781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