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1-1125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21条的规定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保人社发〔2019〕91号)的有关规定,经服务机构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查看经营地址等程序,同意云南永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经营地址由昌宁县田园镇紫檀水岸住宅小区15-8变更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居民委员会形象佳阳49号,同时换发行政许可证件。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