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1-03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
文号 | 浏览量 |
全县各类用人单位: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11月25日实施。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修订条款的通知》(云劳监局〔2020〕6号)部署,自2020年11月25日起,取消用人单位劳动执法年审工作。
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