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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0-113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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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失业补助金申领倒计时!快!快!快!

【导语】失业保险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发放标准: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政策受理期:2020年3月至12月

领取期限:6个月(除遇法定停发情形外)。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经办地点: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