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19-12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农民合作社、就业扶贫返乡创业组织认定办法(暂行)》相关规定,昌宁县人社局、昌宁县扶贫办对2019年第二批经营主体申报的就业扶贫车间进行了实地查验和初步认定工作,现对符合文件规定拟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予以公示:
昌宁华龙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拟认定对象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至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予以受理。监督电话:0875—713018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