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250617-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6-1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1号)及《202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组织
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2025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面试时间半天。
三、面试地点
昌宁县第三中学第二教学楼(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程序
(一)报到
1.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到面试地点报到,并进行集中点名。
2.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注意事项等。
(二)抽签
1.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考生代表现场抽签确定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考场。
2.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候考
考生在候考室内候考,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面试
工作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引导考生依序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离场
1.考生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2.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场。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布。
六、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2
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综合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合成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若笔试各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七、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面试期间进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到昌宁县第三中学第二教学楼考生区报到,8:0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处理。
(三)考生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将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否则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应当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与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必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面试工作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十二)本次面试不指定相关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联系方式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75—7131399。
监督电话:
中共昌宁县纪委昌宁县监委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1697。
附件:昌宁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日程安排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