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4-1-/2019-10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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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0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统计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4950个,完成目标任务4900个的101.0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05人,完成目标任务3900人的100.13%。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3%,控制在4.2%以内。
(2)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4176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35500人次的117.6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4095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301.1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6240人,完成目标任务6000人的307.05%。开展创业者创业政策学习和创业基础能力培训26期795人。
(3)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现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62388人次,当年新增转移230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615人,完成目标任务1.5万人的153.48%,其中向省外劳务输出13105人,完成目标任务1.3万人的100.80%。
(4)“双创”工作情况。累计发放创业贷款1732户,完成目标任务1705户的101.58%;发放贷款1.77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1.53亿元的115.95%。其中,“贷免扶补”1031户10310万元,担保贷款701户7430万元(含小微企业3户450万元)。对7名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
(5)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已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33.49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助12.2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4.2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306.7万元,就业见习补助48.42万元,“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无偿资助5万元,省级创业园区建设补助70万元。
(6)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开展首届“茶乡首席技师”评选活动,肖智伟、杨发秀、禹春海被评为首届“茶乡首席技师”。
2.社会保险工作
(1)职工保险。职工基本养老及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参保79908人次,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595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9978人,工伤保险参保17170人,生育保险参保12786人,失业保险参保1012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256人。各险种具体完成指标情况如下: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10户13595人,其中,在职参保9230人,完成计划的101.4%。基金收入9829.1万元,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2899.2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164户9978人,其中,在职7312人,退休2666人。基金收入15849.01万元,养老待遇支出19071.27万元,其中统筹内支付13184.79万元,统筹外支付5886.48万元。职业年金收入2949.66万元。三是工伤保险参保573户17170人,完成年计划的101.6%。基金收入317.6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57.5万元。四是生育保险参保380户12786人,完成年计划的100.6%,基金收入858万元,待遇支出509万元。五是失业保险参保10123人,完成年计划的101.23%;基金征缴收入380.1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76.02%。发放待遇214.03万元。六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6291人,完成年计划的100%,基金收入75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收入42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3369万元,账户支出320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应参保22.85万人,
实际参保22.63万人,参保率达99.04%,完成市下达任务21.21万人的106.69%,其中:缴费人数16.66万人,收缴保费1907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8478人,完成任务数的100.6%。基金征缴2200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医疗费用统筹支付21681万元。
(4)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全县参保4251人,征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保障金1849.62万元,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1516人590.24万元,基金结余20850万元。
(5)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了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和内控制度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流程及基金财务有关规定,做好社保基金日常对账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理工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3.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完成了2017年度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考核结果审批工作。二是按要求完成2018年招录招考工作,招录乡镇公务员2人,接收1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其中:公开招聘70人、特岗教师20人、招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7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服务期满转聘为正式在编人员3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人,于9月1日到岗服务。三是完成了2017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及记三等功公务员申报奖励工作;公务员正常登记、初任培训、公务员面试初级考官培训、行政系统公务员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四是推荐申报优秀人才,推荐我县农业局经作站洪杰参加“省突”评审、昌宁一中李光俊参加“省贴”评审。完成了事业人员统计工作,辞聘人员备案、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岗位设置聘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常开展。五是全面落实收入分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临时性补贴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性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等工资福利政策,进一步优化了收入分配结构。六是提升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水。完成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安置军转干部1名。积极推进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成辖区内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扎实开展企业军转干部思想教育和解困帮扶工作,发放解困补助资金,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4.劳动保障工作
一是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仲裁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件,均已结案,结案率为100%。其中仲裁裁决7件,调解3件,及时有效的服务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13个乡镇调解中心和21个企事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资纠纷案件94件,涉及农民工774人,涉案金额 683.14万元,其中劳动报酬682万元,社会保险福利1.14万元。二是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劳动用工备案初次登记审核27家,签订劳动合同12073人,合同签订率93.8%,其中农民工9978人,签订率为93%。三是工资集体协商。审核完善工会工资集体协商66户,其中区域性集体合同47户345人,行业性集体合同7户241人,企业集体合同12户843人,完成集体合同签订率92%。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共受理调处各类包括拖欠工资在内的劳动保障投诉案件83件,其中,立案查处6件,结案4件。维护了1271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追发劳动者工资837万元。完成2017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完成年审用人单位822户,占计划完成率102%。日常巡查用人单位43户,涉及劳动者1840人。专项检查3次,追发劳动者工资110万余元。
5.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履职情况
一是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由财政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保险费,确保全县8770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6668人100%参保,其中未脱贫的13656人已完成财政代缴。二是落实好“四重保障”待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配合卫计局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目前,医保已支付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5.23万元,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录入工作正在开展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预计支出150万元。三是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以沪滇劳务协作就业扶贫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脱贫。全县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4095人,完成目标任务8000人的301.19%。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技能培训15645人、创业培训325人、引导性培训5260人。新增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615人,全县累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6808人。贷款扶持建档立卡户163户163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686,35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86,354.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458,981.79元,增长31.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就业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4,761,015.00元,二是医疗救助收入比上年增加2,087,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982,279.38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8,839.86元,占总支出的60%;项目支出8,393,439.52元,占总支出的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10,269.64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行政运行(工资调资)增加1,804,682.06元,二是就业补助支出增加3,833,616.9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
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8,839.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9,717.21元,减少3.96%,主要原因:管理事务支出460,716.0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福利11,799,533.80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75,900.00元;抚恤金152,69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93,439.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29,986.85元,增长88.0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829,916.91元,二医疗救助支出比上年增加101,669.9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保障了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支出484,200元;二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省级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人支出100,000元;三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954,501.32元,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4950个(完成目标任务4900个的101.02%),培训农村劳动力41761人次(完成目标任务35500人次的117.64%),实现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62388人次;四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给予补助支出1,854,738.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20,982,279.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
年对比增加3,410,269.64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001.26元;
2.就业补助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3,616.91元;
3.医疗兜底保障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69.9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14,03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资金10,752,675.06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资金175,900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5,455.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13,51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资金70,8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51,319.80元、就业补助资金6,538,701.32元、抚恤资金152,69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54,73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主要用于医疗救助资金(医疗兜底保障资金)1,854,738.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45,497.59元,完成预算的5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860.59元,完成预算的4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37.00元,完成预算的72.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51.26元,下降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9.26元,下降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00元,下降0.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60.59元,占52.44%;公务接待费支出21,637.00元,占47.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60.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
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860.5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送出差人到市局报送资料、开会及乡镇检查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局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420.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166.80元,下降58.48%,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力资源事务资金减少165,659.22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减少464,507.5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资金291,165.06元;二是其他人力资源事务资金85,455.00元;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70,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6,086,040.10元,其中,流动资产17,061,974.74元,固定资产19,024,065.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69,755.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196,646.97元,固定资产增加73,10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086040.10 | 17061974.74 | 19024065.36 | 16781739.70 | 659031.16 | 1583294.5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