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2022-102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昌宁县漭水镇人大主席团: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查。

一、2020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以来,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鼓励实体经济转型、新兴行业发展,开拓增收渠道,实现财政收支平稳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县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以“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狠抓增收节支,以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为中心,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探索破解财源匮乏、收支矛盾、债务风险和财税体制改革等诸多难题,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50万元的119.3%,按税种分类:增值税118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万元,房产税6万元,印花税2万元,土地使用税2万元,车船税34万元,契税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6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360万元增支了1976万元,增长了145.4%。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万元,农林水支出1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

按政府经济类分类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5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4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96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71万元,会议费9万元,培训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87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65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1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55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2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61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8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31万元)上年结余81万元,收入合计71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6万元,上解支出3782万元(体制上解3782万元,其中离退休费上解261万元、教育上解2821万元、卫生上解176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325万元、税收超收分成上解28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1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万元,支出合计714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60万元,同比减少357万元,减57.86%。

支出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60万元,同比减少357万元,减57.86%。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城乡社区支出26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培植财源、组织收入、强化财政管理的积极性,对照预期目标,落实收入举措,正确处理好减税降费政策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年内完成税收收入179万元。

(二)全力保障机构运转、改善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80.74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74.17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9.7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93.72万元、草原生态补贴6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8.12万元。二是有效保障基本支出。优先测算安排基本支出,着力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的正常支出需要。完成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的配发,积极落实全镇乡镇岗位工作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规范改革性津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各项政策。

(三)强化项目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漭水镇始终紧绷项目管理这根弦,以建设进度绝对达标、资金管理绝对可靠、工程质量绝对过关“三个绝对”为目标,通过严把每项程序、每个环节、每笔支出,确保项目资金管理“零失误”。

严格执行集体会签制度,每项支出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签批,财政分管领导审批,行政主要领导审阅,财政所复核;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执行除证明人签署意见外,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签批,村委会主任审批,镇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复核。

严把资金支出关,明确人员分工,专人负责,全程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确保质量达标,工程进度按时序推进。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户管理”,认真执行按工程进度拨款,做到项目计划与资金拨付同步进行,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一经拨付,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按规定程序据实进行镇级报账。统筹整合的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到县级进行报账核销。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将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和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强化资金监管,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把资金核算关,按照规定做好各类资金的分类分账核算,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每年由镇纪委牵头财政所、项目办组成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等方式,对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账务处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是全面树立预算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科学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强化结果应用。三是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彻底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四)精准发力,强力助推乡村振兴。全镇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将资金重点投向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财力状况,多渠道筹措,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年来累计向上争取到资金共计363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84万元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户建房补助。

附件:1.2021年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2.2021年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2021年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4.2021年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5.2021年漭水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6.2021年漭水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附件【1.2021年昌宁县漭水镇财政决算公开目录.xls
附件【2.2021年漭水镇财政决算报告.doc
附件【12.2021年漭水镇“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doc
附件【3.昌宁县漭水镇决算报告附件.xls
附件【4.2021年漭水镇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doc
附件【5.漭水镇文2021年政府决算公表.xls
附件【6.2021年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变动情况说明.docx
附件【7.2021年漭水镇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附件【8.2021年漭水镇举借债务情况说明.doc
附件【9.2021年漭水镇财政所关于2020年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doc
附件【10.2021年漭水镇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执行结果说明.doc
附件【11.2020年漭水镇政府决算公开空表情况说明(未改).doc
附件【15.漭人发〔2022〕7号(漭水镇人大主席团关于批准《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2).pdf
附件【16.漭人发〔2022〕8号(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