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7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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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7年全镇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四、2018年财政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相关表册
一、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三、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四、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五、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试编)
六、昌宁县漭水镇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七、昌宁县漭水镇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0月10日在镇第四届人大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昌宁县漭水镇人大主席团: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漭水镇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镇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积极应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广开财源抓增收,优化结构保支出,重点项目有保障,改革创新强管理,财税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万元,同比减180万元,减45%。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18万元,改征增值税76万元,企业所得税3万元,个人所得税4万元,资源税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万元,房产税22万元,印花税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万元,土地增值税9万元,车船税15万元,耕地占用税1万元,契税9万元,罚没收入1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65.72万元,超收部分由县级统筹安排适用)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6万元,同比增300万元,增11.65%。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万元,农林水支出145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万元,体制补助收入23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9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7万元,收入总计6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60(收入超基数上解45万元、离退休上解165万元、教育上解2490万元、卫生上解190万元、医疗保险上解246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278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217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上解29万元),支出合计65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93万元,同比增263万元,增876.67%。
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93万元,同比增263万元,增876.67%。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100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19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2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二、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按照国家宏观政策和公共财政要求,全镇财政工作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培育税源,扶持茶叶、核桃等优势产业发展。二是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结合征管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鼓励企业依法纳税。三是实行财税联动机制,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制定出综合协税护税实施意见,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365.72万元,继续对私人建房税进行全面清缴,全年共征收私人建房税113.67万元。四是抓好重点税源监控,采取“每月抓序时进度、季度抓分析总结、日常抓调研督查”等措施,确保主体税源的足额征收。五是依托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不断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六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加大民生投入,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共计529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01万元、草原生态补贴6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89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60万元、基础母牛扩群补助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1万元。二是大力扶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全年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241万元,2017年发放救灾资金16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8万元,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回溯资金56万元,城市低保293户3275人次115万元,农村低保2054户32400人次52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25户4797人次209万元,高龄补助826户9054人次46万元,临时救助43万元,优抚定补76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3万元。城乡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共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898万元其中:农户低成本长期贷款23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69万元,农户无偿补助资金支付292万元、水保编制费12万元、地质灾害评估费15万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预算编制更加透明细化。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坚持早编细编预算,特别是专项资金尽可能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预决算公开成为常态,每年定期在财政信息网及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截止目前争取到上级新增债券资金209万元,置换存量债务209万元,有效的缓解了地方政府支出压力和债务风险。四是阳光采购成效显著。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是46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461万元,节约资金2万元,资金节约率0.45%。五是会计核算质量明显提高,从2017年1月份开始财务软件统一升级为网络版,实现了财政资金电子化支付的结算方式,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行为。
(四)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做到“事前重规范、事后重监管”,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抓实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大对财政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配合审计局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这是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镇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全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重点税源支撑乏力,税源结构单一无稳定的税源作为支撑、结构性减税影响效应持续。二是不可预见的刚性支出增加因素多增量大,重点支出、脱贫攻坚和社会保障压力越来越大,财力增长和支出需求矛盾突出。三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附件:1. 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4.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5.2017年昌宁县漭水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试编)
6.昌宁县漭水镇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7.昌宁县漭水镇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