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23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漭水镇人大主席团: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漭水镇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6年全镇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6年,完成财政总收入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上级补助收入522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86万元,专项转移收入934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6万元。上解支出3088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万元,收入总计56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88万元,支出总计56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99万元,营业税162万元,企业所得税9万元,个人所得税3万元,资源税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0万元,房产税20万元,印花税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万元,土地增值税3万元,车船税13万元,耕地占用税8万元,契税2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576.18万元,同比增623.18万元,增加31.91%。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7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8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3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47.6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5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8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万元,收入总计56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88万元,支出总计56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万元,同比减100.00万元,减76.92%。
2、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万元,同比减100.00万元,减76.92%。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入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四)地方政府债券补助资金收支执行情况
地方政府债券补助资金收入210.7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补助资金支出210.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二、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6年,按照国家宏观政策和公共财政要求,全镇财政工作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征管,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培育税源,扶持茶叶、核桃等优势产业发展。二是实行财税联动机制,从排查税源入手,以强化税收征管为着力点,以狠抓税收督查为手段,制定出综合协税护税实施意见,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注重税源管理转变,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全年共完成税收收入400.00万元,继续对私人建房税进行全面清缴,全年共征收私人建房税88.82万元。三是抓好重点税源监控,采取“每月抓序时进度、季度抓分析总结、日常抓调研督查”等措施,确保主体税源的足额征收。四是加大税收监督管理力度,实施收入目标责任考核制,强化收入进度分析和监控,加强对重大项目、重要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不断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五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扩保障,民生支出进一步完善。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以“一折通”方式按时足额向农民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共计606.44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86.20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26.9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60.6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89.16万元、草原生态补贴64.5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3.12万元、基础母牛扩群补助5.92万元,退耕还草补贴50.00万元。二是大力扶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全年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53.95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救济资金13.95万元,医疗救助资金39.36万元,五保供养补助53.98万元,临时救助16.30万元,高龄补助25.77万元,伤残抚恤8.07万元,在乡复退军人生活补助28.73万元,其他优抚资金45.6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补助6.17万元,孤儿补助8.25万元,残疾人创业补助1.80万元,残疾人在校生补助0.20万元,精神病服药、残疾人子女新生补助1.05万元,残疾人托养补助0.8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14万元,残疾人春节慰问0.30万元,救济金2.40万元。城乡低收入人群的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促改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促进财政预算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全面甄别清理政府性债务,摸清底子,准确把握债务类别,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年内共消化镇级政府性债务310.74万元。
(四)重监督,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做到“事前重规范、事后重监管”,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抓实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五)抓建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为契机,同步抓好财政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动基层财政全面适应现代化办公和监管工作需求。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财政队伍综合素质。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大对财政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配合审计局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2016年,全镇克服了经济下行和财政体制调整带来的不利因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全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重点税源支撑乏力,税源结构单一无稳定的税源作为支撑。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受增人增资、社会保障扩面提标等多重政策性因素影响,在新增财力有限、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的情况下,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附件:1.昌宁县漭水镇本级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2.昌宁县漭水镇本级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3. 昌宁县漭水镇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表
4. 昌宁县漭水镇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