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13-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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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关于昌宁县漭水镇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尖锐的严峻形势,迎难而上,担当作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0.00万元的127.33%,同比增3.60万元、增1.92%。其中:增值税完成41.00万元、占21.61%,企业所得税完成2.00万元、占1.05%,个人所得税完成0.77万元、占0.41%,资源税完成2.36万元、占1.24%,城建税完成3.07万元、占1.62%,房产税完成10.46万元、占5.51%,印花税完成3.11万元、占1.6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19万元、占1.68%,土地增值税完成0.67万元、占0.35%,车船税完成47.83万元、占25.21%,契税完成15.05万元、占7.93%,耕地占用税完成60.21万元、占31.74%。
2.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7.75万元,为年初预算1541.83万元的154.86%,同比减1279.32万元、减34.89%。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25万元,农林水支出1369.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97.11万元(体制补助2339.00万元、超收奖励0.35万元、村干部转移支付补助10.00万元、增资转移支付补助201.60万元、县级补助357.5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5.6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204.37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0.54万元、上级专款结转227.88万元、财力性借款2900.24万元),收入合计6488.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7.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00.36万元(其中离退休费上解293.57万元、教育上解2867.41万元、卫生上解299.64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362.82万元、税收超收分成上解33.1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243.77万元),支出合计6488.1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12万元,同比增104.74万元,增313.78%。
2.支出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12万元,同比增104.74万元,增313.78%。
3.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8.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持平。
二、财政运行主要做法和成效
2024年,漭水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镇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同时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力维护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坚持开源节流,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税收收入征管,以财政发展为目标,巩固产业发展基础,严格财税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收入征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方面继续坚持把培植壮大支柱产业作为财源建设的着力点,做实做细重点财源管控,努力寻找征收新增长点;另一方面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摸排,摸清税源底数,确保应纳税企业全部纳入税源管理,同时加大欠税清理力度,税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00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省、市、县资金支持,年内向上争取资金5098.55万元,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守住民生保障底线。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年卫生健康支出达299.64万元。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民政优抚、临时救助等政策,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得到保障,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10万元。按时足额兑付耕地力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助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坚守节能环保红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坚持精准发力,有效助推乡村振兴。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全镇高度重视将资金重点投向乡村振兴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导向,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美丽,根据目标任务和财力状况,多渠道筹措,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年来累计向上争取资金共计5098.55万元。
(四)坚持底线思维,注重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遵循“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全年用于“三保”支出1548.82万元,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实施的一揽子化债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委、县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全年用于债务还本支出248.20万元,着力化解存量,严控新增,减少债务风险。
(五)坚持深化改革,聚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算,完善了账户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等模块。二是使用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依托公务之家APP,通过电子凭证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差旅行为管理,有效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专门向人大代表及人大主席团汇报全镇财政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1次。四是预决算公开成为常态。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全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政府财政“阳光透明”。五是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升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科学化管理水平。
2024年,全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镇人大及各位代表大力监督、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全镇上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结果。但我镇财政经济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偏低,培植财源空间狭窄,财政收入组织过程中,实现增长难上加难。二是人员增加、调薪增资及推进项目实施等刚性支出较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三是从上到下整体财政运转困难,向上争取资金较为困难,有限的可用财力难以满足支出增长的需要,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四是有限财力首先保障运转,项目债务偿还预期目标难以实现,项目债务包袱依然重,财政运行存在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收入方面:预期完成财政总收入18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0万元,其中增值税40.00万元,企业所得税2.00万元,个人所得税4.00万元,资源税1.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0万元,房产税11.00万元,印花税3.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0万元,车船税52.00万元,契税13.00万元,耕地占用税5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51.22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339.00万元,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1.60万元,村干部增资转移支付补助10.00万元,上级专款结转52.35万元,财力性借款3128.14万元,县级补助20.14万元),收入合计5939.22万元。
(二)支出方面:预期完成财政总支出5939.23万元。其中: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89.66万元,预计上解支出4297.22万元,上级专款结转支出52.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9.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5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4.29万元,农林水支出539.85万元。
上解支出预计情况:教育上解3050.60万元,卫生上解307.49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369.79万元,离退休人员上解293.5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243.77万元,超收上解32.00万元,上解支出合计4297.22万元。上级专款结转支出52.35万元。支出合计5939.23万元。
(三)预算平衡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51.22万元,收入总计593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9.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97.22万元,上级专款结转支出52.35万元,支出总计5939.2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我们将围绕既定目标,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财源建设,全力以赴完成年度预期。坚持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完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组织收入的责任,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杜绝违规减免、缓缴现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
(二)强化民生保障,尽力而为补齐民生短板。坚持执政为民、理财为民理念,继续加大支农力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各项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加大对民政优抚、低保人员资金的投入,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切实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
(三)强化部门联动,有的放矢抓好争资争项。聚焦产业发展、短板弱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民生福祉等领域,推广扶持发展芭蕉芋、甜棕等新兴产业,谋划茶产业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自然灾害综合防治重点项目等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强化风险管控,坚定不移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遵循“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加大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提高财政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从严把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偿债资金有来源,坚决遏制政府债务增量。持续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防范化解财经领域风险。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有效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五)强化财政监管,一如既往落实责任担当。一是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以绩效为导向,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质量,加快支出进度,严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构建资金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依法依规理财用财。三是规范业务流程,提升财政业务水平,强化内部权力运行制约,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管行为。
第二部分:昌宁县漭水镇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表1 2024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2 2024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3 2024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明细)
表4 2024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
表5 2024年昌宁县漭水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6 2024年昌宁县漭水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7 2025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8 2025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9 2025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明细)
表10 2025年昌宁县漭水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附件2.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