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22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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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财政运行情况,拟对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调整,提出调整方案如下。
一、预算调整背景、调整事项和调整原则
(一)调整背景
2023年,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昌宁县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持续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等多重困难和挑战,以狠抓财源建设、夯实税收基础、提升收入质量为重点,税收收入占比超70%,财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重点聚焦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民生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化解债务风险四项工作,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加强库款管理和科学调度,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成“三保”支出1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完成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灾害防治等民生支出24.6亿元,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完成乡村振兴、园区发展、交通运输、水利工程、住房保障、教育卫生、土地整治等重点领域项目和重点产业支出17.5亿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持;完成一揽子化债方案制定,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10.63亿元用于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6.66亿元,稳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但在预算执行中,财力和支出都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财政运行状况,须对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须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须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须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三)调整原则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本运转”的总体要求,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顺序、收支平衡”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411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0.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6379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2.6%。
1.收入预算调整
(1)增加事项
①返还性收入增加2838万元。主要原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省级留成较2020年增收部分返还县级留用,因通威一期相关税收较年初预算增加,返还性收入增加。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9414万元。增加项目: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36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增加4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8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1326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8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3585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61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20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50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00万元,以上共计增加43869万元。减少项目:结算补助收入减少4032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减少69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5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0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79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00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8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1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万元,以上共计减少14455万元。增减相抵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9414万元。
③下级上解收入增加3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乡镇增资政策。
④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1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年终结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⑤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630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劵。
以上五项共计增加收入139465万元。
(2)减少事项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5747万元。增收因素:通威一期项目增收8071万元(退税1329万元)。减收因素: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未达预期12000万元、植被恢复费未达预期2245万元、耕地占用税未达预期5522万元、留抵退税及调库增加2618万元、其他税费未达预期1433万元,以上共计减收23818万元。增减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5747万元。
②调入资金减少44110万元。增加因素:国有资本经营调入增加2万元。减少因素:土地出让困难,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2278万元;其他调入减少41834万元,其中计划收回2021年代垫上解的产业基金及昌保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资金26772万元,因企业和部门资金周转困难未收回,年初计划盘活存量资金15062万元未盘活,以上共计减少44112万元。增减相抵调入资金减少44110万元。
以上两项共计减少收入59857万元。
增减事项相抵收入增加79608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事项
①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5109万元。增加项目:上解市工贸和隆阳区支出增加3210万元,烟叶税上解支出增加56万元,留抵退税上解增加15134万元,以上共计增加支出18400万元。减少项目:航空航线专项资金上解减少1416万元,体制上解支出减少1875万元,以上共计减少支出3291万元。增减相抵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5109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专有用途项目支出增加21489万元,主要原因: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民生支出主要来源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③债劵还本支出增加106758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劵106300万元、存量债还本增加458万元。
④调出资金增加26916万元。
⑤补助下级支出增加5093万元。主要原因:对乡镇的乡村振兴相关转移支付增加。
以上五项共计增加支出175365万元。
(2)减少事项
①基本支出减少28915万元。增加项目:死亡抚恤及遗属补助增加300万元,2022年其他人员支出未配套到位资金增加1400万元,以上共计增加1700万元。减少项目: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减少8097万元,职业年金减少7658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115万元,在职人员随工资计提各类保险减少7971万元,工会经费减少69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补助减少1000万元,农转城人员政策补助资金减少1197万元,其他人员支出减少1287万元,公用运转经费减少1600万元,以上共计减少30615万元。增减相抵基本支出减少28915万元。
②预备费支出减少3000万元。主要原因:未动用预备费。
③县级重点项目支出减少14802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对应县级配套支出减少,其中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项目支出至一般公共预算96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项目支出减少24405万元。
④上年结转支出减少30166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将上年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⑤结转下年减少18874万元。主要原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结转下年支出减少。
以上五项共计减少支出95757万元。
增减事项相抵支出增加79608万元。
3.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1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58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40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3990万元,调入资金5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58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8万元,收入总计625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9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6943万元,调出资金269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1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5948万元,年终结转82093万元,支出总计625803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362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5328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99.9%。
1.收入预算调整
(1)增加事项
①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0000万元(7月份已进行专项调整)。主要原因:争取永昌高速专项债50000万元、昌链高速专项债50000万元。
②调入资金增加26916万元。主要原因: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
③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99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年终结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以上三项共计增加收入128906万元。
(2)减少事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46372万元。主要原因:年初计划出让的大宗土地和土地指标收益未达预期,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增减事项相抵收入增加82534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事项
①专项债券支出增加100000万元(7月份已进行专项调整)。主要原因:用于永昌高速50000万元、昌链高速50000万元。
②还本付息支出增加1687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专项债100000万元产生的利息年初无预算。
③结转下年增加7248万元。
以上三项共计增加支出108935万元。
(2)减少事项
①本级项目支出减少17574万元。
②调出资金减少2278万元。
③上解上级支出减少1301万元。
④上年结转支出减少5248万元。
以上四项共计减少支出26401万元。主要原因: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须调减县级配套项目、调出资金、上解资金等支出。
增减事项相抵支出增加82534万元。
3.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2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07万元,调入资金26916万元,收入总计182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32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2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2万元,年终结转8522万元,支出总计182701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方案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5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5%。
1.收入预算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县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超预期。
2.支出预算调整
调出资金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收入增加导致调出资金增加。
增减事项相抵,收支平衡。
3.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2万元,支出总计55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设置预备费3000万元,未动用。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情况: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023年县本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8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3.举借债务情况:截至目前,市级未下达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待下达后再报请审议。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100000万元(7月份已进行专项调整)、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劵106300万元。
4.收回上年结余资金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关于“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相关规定,将上年结余资金34052万元收回统筹使用。
附件:1.2023年昌宁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2.2023年昌宁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3年昌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4.2023年昌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23年昌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6.2023年昌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7.2023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