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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607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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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2、配合上级各部门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育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3、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监管中心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保运转、合法、合理使用和管理学校的经费为目标,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加大学校资金监管,使学校财务工作稳步推进。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首,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将在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教育方针。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教育局核算中心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保运转、合法、合理使用和管理学校的经费为目标,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加大学校资金监管,学校财务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7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临聘人员12人,其中:临聘教师0人;保安2人;食堂从业人员1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财务总收入94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7.31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7.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3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7.31万元(本级财力947.3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7.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4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31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有教育支出-普通教育- 初中教育,主要用于保障全校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908.8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临时工工资、公车改革补贴、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37.91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0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全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与上年对比增加28.1万元,增幅为3%,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预算;教师调资;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纳入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昌宁县温泉初级中学2017年没有项目的收入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