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607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关于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汇总预算说明

二、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关于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改革创新等具体工作,规范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3.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协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相关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

4.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考评;会同监察机关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立服务窗口,并对派驻中心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受理和配合调解服务窗口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

6.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7.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接受县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9.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农平台,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一是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政务服务高效便利。巩固提升“一中心两超市一平台”的政务服务工作质量水平,把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成“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惠民帮扶、中介服务、代理收费、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是完善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质量。主动融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融合“6995”信息平台,大力增强基层站点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搭建基层党务政务商务、群众诉求接待、民意收集反馈、便民办事“绿色通道”政策咨询、信息公开等新平台;

三是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水平。全力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积极打造县、乡、村、组“四级”实体服务阵地线上线下为一体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力争3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使行政审批等工作逐步实现网上资料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的工作目标,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

四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打造阳关交易平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工作目标,全力抓好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体系;

五是强化服务监督,建立政务服务问责机制。请纪检监察和政府督查部门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强有力的督查,督促进驻各级服务中心的部门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和“四进中心”的要求抓好落实,真正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

二、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汇总预算说明

2017年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17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9万元,上年结转1.5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9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9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82.07%,较上年相比,增加7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增。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用于保障全厅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78.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47%;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7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2016年调减。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比总体相差不大,略有节约,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规定。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41.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为0.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