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607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
文号 | 浏览量 |
目录
第一部 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昌宁县教育局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核定的教育部门职责执行。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好“两基”“两全”工作;提高全县人口素质;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2.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3.人员情况
2017年,昌宁县教育局有在职人员35人,顶岗工作人员39人,临时工1人(门卫),退休25人,遗属8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教育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教育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1.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教育局预算总收入178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0.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0.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0.99万元(本级财力1780.99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教育局预算总支出1780.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7万元。项目支出1230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资金9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80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29万元、营养餐工作经费5万元、教师招聘工作经费5万元、各种考试考务费10万元、营房租金1万元。
较上年相比,今年预算收支增减有一定变化。与上年对比降低幅度较大,降低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财政未安排教育工作考核奖励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及新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29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比总体相差不大,略有节约,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车改革,我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元。
3.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5.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