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606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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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点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本校重点在于三个抓实:一抓安全;二抓质量;三抓财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0人,其中: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71人,临聘教师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1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教师遗属8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翁堵镇中心完小财务总收入95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0.64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0.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0.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0.6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0.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全厅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1.工资福利支出877.99万元(包含基本工资255.43万元、津贴补贴330.55万元、奖金21.2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79万元、绩效工资156.93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70.59万元(主要包含办公费15.00万元、印刷费5.50万元、、电费3.00万元、邮电费13.00万元、差旅费5.6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工会经费1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6万元)。3.遗属补助2.0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翁堵镇中心完小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0.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7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遗属补助20.6万元占基本支出0.21%。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7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2016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完小无项目支出。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