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602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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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第三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按照相关文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职能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2.配合上级各部门制定符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育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3.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监管中心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保运转、合法、合理使用和管理学校的经费为目标,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加大学校资金监管,使学校财务工作稳步推进。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昌宁县第三中学将在上级财政部门和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开展落实以下工作:
1.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教育体制改革,更新教师观念,正确面对改革,每一个教师对照自己思想言行、工作实绩进行反思,教师的教育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事业感明显增强,师德师风进一步改善。
2.采取多种形式资助寄宿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认真贯彻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及时按要求发放教育局下拨的中央及省财政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时按量将学生营养餐供给每一位学生。
3.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实施新课改,抓好师资培训,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第三中学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3人。在职实有1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3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专职保安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第三中学总收入203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5.4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5.4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49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822.37元(包含基本工资599.82万元、津贴补贴298.22万元、奖金49.98万元、绩效工资366.48万元、临时工工资40.46万元、乡村教师补贴57.81万元、公车改革补贴146.7万元、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62.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92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36.00万元、印刷费14.65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15.70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7.80万元、维修(护)费28.00万元、租赁费、会议费4.50万元、培训费2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24.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15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三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2.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1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6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2016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校无项目支出,无项目支出预算。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