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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6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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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表

七、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统计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

(8)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2017年原县合管办并入我单位,原县委编办由我单位划出。本部门机构数1。

3.人员情况: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即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参公管理事业编12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0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18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092.65万元.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092.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7.04万元,其中,纳入工资统发811.03万元,养老保险财政配套146.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8万元;对个人家庭支出21.03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337.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工资调增,同时增加了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比总体相差不大,略有节约,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2辆,我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元。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4.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政府采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

5.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