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9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情况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说明
三、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表
七、部门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农业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昌宁县农业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创新、渔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指导粮油、畜牧、茶叶、糖料、果蔬、蚕桑、渔业、中草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等农业生产方面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巩固全国新增粮食产粮大县。计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65万亩,实现产量21.44万吨;二是着力提升全国优质茶叶基地县。2017年计划稳定茶叶面积29万亩,实现干茶总产2.52万吨。三是着力建设全市蔗糖基地最优县。计划甘蔗面积达10.5万亩,实现农业产量33万吨,入榨量29万吨。四是着力巩固全省蚕桑核心基地县。累计桑园发展面积计划达78118亩,产茧1190吨。五是着力发展果蔬产业。计划蔬菜种植面积10万亩,产量13万吨,水果面积3.2万亩,产量2.27万吨。六是着力打造全省生态渔业强县。稳定渔业养殖面积77994亩,实现渔业产量12700吨。七是着力打造云药生产基地县。大力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壮大生物资源产业,增强县域特色经济实力。
二、机构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下设13个二级站所,都是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供养事业单位13家(其中参公单位一家)。昌宁县农业局有11个内设机构,即: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科教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渔业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镇企业管理股。下设13家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昌宁县种子管理站、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昌宁县蚕桑技术推广站、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县分校、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三、人员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在职人员总编制267人,农业局机关在职人员编制42人(包括畜牧兽医局),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工勤人员),在职实有33人(年终预算人员及经费不含独立核算的畜牧兽医局),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遗嘱补助人员8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农业系统部门汇总预算总收入303464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17720.0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2017年农业系统部门预算总支出303464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17720.0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2017年农业系统部门预算预算基本支出283914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12720.0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项目支出汇总预算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
(一)2017年农业系统部门汇总预算总收入30346421.00元,其中2017年昌宁县农业局财务总收入44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3826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7.0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53826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其中,本年收入447.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7.09万元(本级财力447.09万元)。
(二)2017年农业系统部门预算总支出303464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17720.0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2017年农业系统部门预算预算基本支出2839142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12720.00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资)。项目支出汇总预算1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其中昌宁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7.0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4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9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88%,项目支出54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事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374.42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包括水稻全程机械化专项发展资金20万元、粮食作物试验示范经费10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遗嘱补助支出25.17万元(含柯街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3.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7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3.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1.4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万元,占1%。与上年对比增加191.4万元,增幅9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及调增工资。截止2016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
2.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54万元,其中水稻全程机械化专项发展20万元、粮食作物试验示范经费10万元及柯街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万元,增幅17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税费改革主要支付资金及粮食作物试验示范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昌宁县农业局没有纳入部门预算安排。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9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9万元。由于2016年参与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而年中追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昌宁县农业局安排因公出国(境)0批次,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昌宁县农业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含农业局局机关一辆、县茶办一辆、县农机监理站一辆),实有车辆3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昌宁县农业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6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及昌宁县农业局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5,主要原因是新增车辆运行费及车改革补贴支持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车辆、邮电、水电、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公车改革补贴等机关运行支出25.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昌宁县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进行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表
七、部门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