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8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资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新常态下各项农经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以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为昌宁“三农”跨越发展提供服务。
3、在加大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的同时,不断总结推广各地拓展农民负担监管范围的实践经验,加强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紧跟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深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问题,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领域,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严格执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严格实行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五项”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各种减轻农民负担监管要求来开展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在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以及矛盾纠纷调处的同时,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审查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农村承包土地有偿退出机制,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高原特色农业跨越发展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
5、以强化培训为重点,从配齐人员和软件升级改造入手,村组“三资”管理全面推行“代理服务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因村制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从而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6、以农民收入调查户为基础,加强调研与分析,增强统计数据说服力和支撑力,不断提高农经统计数据质量。
7、以规范完善为重点,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服务。
8、积极向上争取反映,妥善解决乡镇农经机构改革问题和继续教育问题,保证有人做事和有钱办事,确保各项农经工作正常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及房屋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4人。有退休职工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农村经管理站财务总收入91.13万元, 属于部门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1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1.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用于保障全站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1、工资福利支出66.93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2、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6万元、3、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等费0.4万元。邮电费0.3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项目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7.52万元,增幅30%,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