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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02508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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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宁县能环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能环站为农业局二级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责是推广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技术,保护农业环境,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拟定,农产品检测工作,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基础工作,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1、农残检测;2、“三品”认证监管;3、薇甘菊防治;4、奇异虉草的分布及防除;4、大型沼气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能环站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现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3人。有临时工1人,借调人员1人,退休职工2人,遗属3人,无定补人员等项,有执法车(食品安全检测车)一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财务总收入9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17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1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17万元(本级财力90.1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0.1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7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96.67%,项目支出3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3.3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农林水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站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71.72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包含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遗嘱补助支出0.5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能环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5%;办公费2.4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电费0.6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5万元,占0.61%。与上年对比增加43.32万元,增幅92.4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调增工资以及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所以基本支出预算安排较2016年增大。截止2017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7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省级部门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2016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昌宁县能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