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02506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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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中医医院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昌宁县中医医院负责田园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 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17年,昌宁县中医医院将在县卫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卫生局工作部署,围绕强基础,促质量、保安全的目标任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昌宁县中医医院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定额补助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8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111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昌宁县中医医院财务总收入627.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7.6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7.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7.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7.60万元(本级财力627.6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7.6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2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6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全厅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医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7.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11.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2%;村医人员补助16.2万元,占基本支出2.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医医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幅0%。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